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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自行车被盗案不受理可举报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06 11:08:09
        东北网双鸭山4月6日电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对盗窃自行车等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于不受理群众报案的,群众可向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公安部提出各地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惩处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销赃场点负责人和发现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重点整治存在非法自行车交易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和收赃销赃窝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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