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城市之声 正文
政法部门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05 09:45:45

  东北网双鸭山4月5日电 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双鸭山市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调节职能作用,找准自身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1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5件;审判机关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7964件,开辟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采取“一简三优三快”(依法简化审理程序、优先快速立案、优先快速审理、优先快速执行)服务办法,审结涉农案件117件。全市律师、公正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受委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000余件。公安机关的交警、户政、消防、出入境管理等部门推出了29项便民新措施。市检察机关组成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县区对全市1000多名村委会委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全市法院系统实行便民服务,提高了审判效率,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51%,同时积极推行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坚持巡回审判,实行电话立案、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19万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为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共为基层政府和各类农村组织提供司法建议456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作者: 韩敦友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