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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好”海归也要有原则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4-03 10:03:47

  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显示,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要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其子女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昨日《新京报》)通知的意图很明显,是为了吸引“海龟”回国。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然而,按照国际通行的计算方法,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出国留学人员的回归率与滞留率之比保持在2:1为最佳,这个比例被称为“最佳黄金回归比例”。

  因此,出国留学人员学成不归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课题。

  站在这个角度分析,通知向海归示好,具有一定的现实积极意义。然而,在笔者看来,此举却是弊大于利。一方面,它以讨好海归为初衷,却损伤了海归以外的大多数中国人的利益,损害了平等就业、平等升学的朴素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伤害了大多数人的感情。并且,社会公众对海归在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等方面拥有特权,或许尚可以原谅,但如果将这种特权“世袭”至其子女,进而破坏高考录取公平的话,那则是不可谅解的了。

  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警惕海归所拥有的特权的示范作用,既然海归子女能够在高考录取方面享受优待,那么其他社会群体呢?比如手握一定公共权力的人,比如在各自领域发挥着重大作用的社会精英,他们之中的相当部分人一定比海归们的学识更广、能力更强、经验更丰富、业绩更突出。如果仅仅给海归们以特权,是不是意味着对其他社会精英的不公平?既然如此,我们很难保证海归子女的特权不会被既得利益者泛化和盗用,进而使越来越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丧失平等竞争的机会。这将是后果十分严重的事情。

作者:    来源: 光明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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