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3日电 “冻结是不存在,是过期自动失效。”“我们确实冻结了部分私下交易者的返券卡,但原告怎么能证明是其中一员呢?”庄胜崇光百货的法律顾问在开庭时间过了一个小时后坐上了被告席,对其忽而承认、忽而否认的答辩词,原告律师当庭指称其“逻辑荒谬”。
昨日上午9点30分,消费者告庄胜崇光百货冻结返券卡案在宣武法院开庭,由于共有29人起诉,昨日只开庭审理其中一案,除了原告高先生和两名代理律师外,其余的20多人都按时坐到了旁听席上。直到10点30分,庭审才正式开始,其间原告表示,由于对媒体有所顾虑,崇光百货的代理人一直在法庭外,法官试图庭前调解,但没有成功。
质疑男顾客购买女装
高先生起诉称,庄胜崇光百货在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3日期间,举办返券促销活动,活动第一天,他在促销活动中持返券卡消费总额计人民币10515元。但12月16日,崇光百货在未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冻结了他的返券卡。
其律师表示,商场的这种行为直接导致高先生在此次促销活动中,未得到对方任何承诺的优惠,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商场应双倍返还。
作为证据,高先生当庭提供了商场用于返券的“一卡通”以及自己的购物小票,崇光百货的法律顾问张女士在看过小票后,突然表示,“小票上标明的分明是女装,不知原告购买女装是不是给自己用?他穿上女装要去做什么啊?”此言一出,旁听席一片哗然。
质疑原告是否是“黄牛党”
庭审中,法院公布了从崇光百货调取的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16日12点17分,高先生的返券卡尚有余额10515元。此后,该数据没有任何变化,直至促销活动结束。
面对该数据,崇光百货的代理人表示,“这并不代表原告的卡被冻结了。”她认为,这只能证明高先生的卡在尚有1万多元的情况下,过期自动失效了。
但同时该律师又表示“众所周知,崇光百货确实冻结了部分私下交易者的返券卡,但原告无法证明自己就是其中一员啊?”但对于商场用何标准界定“私下交易者”,该律师没有正面回答。
商场同意返还现金券
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崇光百货同意将原告返券卡中的金额制作成现金券,在4月5日返还,原告表示在接到现金券的同时撤诉。
原告律师表示,其他28名原告也将参照此调解协议,在拿到现金券后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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