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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违法罚款上限拟增至10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3-30 09:14:27

        东北网双鸭山3月30日电 乱砍滥伐、制假售假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将做调整,计划将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四大领域的罚款上限由现在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增加了三倍还多。昨天,《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

  草案原文

  ●四大领域违法者最高可罚10万

  按照现行《规定》,对非经营性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活动最高则可以罚3万元。草案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需要设定罚款的,设定罚款的限额为3万元,但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违规行为,罚款高限上调至10万元。

  权威解读:

  记者了解到,“10万”的标准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上海等兄弟城市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李小娟认为,这一数额既可以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于政府执法也增强了可操作性。

  ●经营与非经营性活动一视同仁

  同是闯红灯,私家车和出租车将面临同样的处罚,草案取消了以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行为区分不同罚款限额的规定。

  权威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李小娟解释说,现行《规定》中将违法行为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在实际执法中很难操作,另外,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而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与是否为经营性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修改原因

  “最高3万”导致违法成本过低

  李小娟在做修改说明时明确提出,现行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偏低,在查处诸如一些危害程度大、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案件上缺乏惩处力度。按目前北京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违法行为已经不具备足够威慑力的惩戒效果。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规定,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的,处最高3万元罚款;《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为执行安全规范导致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最高罚3万元。这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相当严重,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处罚手段。

  纵深阐释

  罚款不完全受“10万元”限制

  如果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并不意味着四领域违法行为一律按照“10万元”处罚。在制定具体规章的过程中,政府应该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标准设定较为具体的罚款额度。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解释说,《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是对政府设置罚款进行授权,但针对具体行为,政府可选择根据相应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此前,福寿螺事件中,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两家餐厅的违法行为就曾作出了41万元的高额罚款。晨报记者 朱烁

  市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周继东

  现有政府规章可能进行修改“政府规章罚款额度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这是比较合适的水平,与维护公共利益有关,并不是简单地提高行政处罚权限。”市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周继东昨天对记者表示,本市超过一半的政府规章都涉及行政罚款的规定。对于这些规章是否将进行修改,周继东表示:“这应该是以后要做的事情。”

  对于处罚对象不再区分“经营性行为”和“非经营性行为”,周继东解释说,“因为两种行为同为违法行为,比如经营性的出租车违章和非经营性的私家车违章,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是一样的,所以就应该受同等行政处罚”。晨报记者 王娜

  缩减文化、卫生投入

  应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晨报讯(记者 朱烁)财政预算安排的文化、卫生资金需要调减,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将做修改,除加强对文化、卫生资金的监督外,修正案草案拟规定,市政府应在规定期限内,对审计报告作出“回音”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监督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预算安排的文化、卫生资金需要调减的,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行的条例对这两部分资金调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此次修改拟加进这项内容。如果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市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缩减必须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有望向社会公开

  晨报讯(记者 朱烁)“一府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措施将向社会公开。《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将做修改。

  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修改议事规则将把这一项工作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由有关工作机构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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