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22日电 北京市纪委昨日宣布,自前年北京39个双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后,北京15个单派驻机构(派驻纪检或监察机构)也已纳入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市纪委、监察局向54个部门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都告别了双重领导,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
据介绍,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共向54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覆盖了全市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
15个单派驻机构由市
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此次对单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市纪委向市高级法院、市第一中级法院、市第二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检一分院、市检二分院、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日报社、市档案局派驻的10个纪检组,由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直接领导。
同时,市监察局向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派驻的5个监察机构,由市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监察局直接领导。
派驻机构直接向市纪
委监察局汇报重要情况据悉,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组、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将直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纪委、市监察局请示、报告。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监察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派驻纪检或监察机构与驻在部门纪委可实行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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