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16日电 工地上的电缆线丢了,老板怀疑是自己的员工偷的。他不是报案让公安机关查清事情,而是自己带上几名手下将4名被怀疑对象带到一宾馆私设公堂,逼迫他们写出偷电缆线的详细过程,几人就是不承认,其中一人被打得个半死,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年近40岁的王聪在昆明开了家装饰公司,在公司备受员工的尊敬。去年8月底以来,王聪的工地上电缆线连连丢失,他怀疑是工地员工冯某、李某、刘某和任某偷的。9月3日,王聪叫上手下朱兴桥、母昌胜,把被怀疑的4个对象带到自己兄弟开的宾馆里,分别把他们关在桑拿间,让朱兴桥、母昌胜负责审问。王聪还交代手下,“他们若不承认就打。”
手下当然听从“老大”的吩咐。先是对冯某进行“审讯”,一开始考虑到工友的情分,就没对冯某动粗,只让他把“偷电缆线”的过程写给“老大”看。1个多小时,冯某坚持说自己没偷电缆线,只字未写。朱兴桥和母昌胜看冯某嘴还硬,怕完成不了“老大”的任务,开始“用刑”。这时,酒店桑拿部的客服经理陈主东也去凑热闹,看见朱兴桥、母昌胜“审讯”的样子,有点不耐烦,他拿来铁锤往冯某身上砸去,还把冰块塞到冯的嘴里。半小时后,王聪一进门就见冯某不行了,让手下停止行刑,并送冯某去医院。最终,冯某伤重不治。另外,李某、刘某和任某被打伤。王聪见情况不妙,就主动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还带公安人员去抓陈主东。
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公诉机关认为:王聪作为总经理,发现工地失窃,不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却私设公堂,逼迫被怀疑的员工,最后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冯某的亲属向4被告索赔70余万元损失,其余被害人也提出了民事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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