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畜牧局原局长刘文祥将国家用于扶持养殖户的专项款贪污后,又让原副局长王柳清找假发票、做假账冲抵。新津县检察院反贪局查明,在刘任局长的5年间,两人一共“花了”专项款59万余元,扣除有证据的开支后,刘文祥还涉嫌贪污38万余元。刘文祥分5次以红包的形式给了王柳清34000元。昨日,新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贪污案,王柳清承认收了钱,刘文祥却不承认给过钱,两人说法互相矛盾。
各种理由“套现” 局长“借”款59万
今年52岁的刘文祥是新津县人,大专文化,自1997年12月至2003年3月任新津县畜牧局局长。新津县检察院起诉称,在刘文祥担任畜牧局长的5年间,他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该局副局长王柳清等人,以跑项目、接待上级领导、拜年送礼为名,从本单位套取公款599949元,除18万元有证据的开支外,涉嫌贪污385949元。刘文祥本人还多次以跑项目为名到局财务室借出现金,或者假冒养殖户的名义写领条从财务室领取现金,然后装进自己的腰包。
据悉,被刘文祥套取的公款是国家用于扶持养殖户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应该发放到养殖户账户上。
局长违法 副局长打掩护
因为财务室的借条、领条无法入账,刘文祥的“借钱”方法很快就出现了危机。他想来想去,决定找王柳清想法做假账冲抵。
王柳清,今年44岁,大学文化。1991年当上县畜牧局副局长,2006年8月31日案发被刑事拘留,也被检察院指控犯贪污罪。王柳清对刘文祥的“指示”言听计从,他明知局长借专项资金是违规行为,非但没有制止,反而为局长打掩护。他先是托朋友找一些空白发票,填写好金额和项目后交给刘文祥,刘文祥再拿到财务室报账。但是后来找票太难,王柳清便找来一些假票报销,还假冒一些养殖户的名义打领条,然后将这些票据交给局长抵账。
案发后,王柳清承认帮局长做假账的事实,但是他称自己没有拿这些假票据去报销,而是当成工作任务完成后交给了局长刘文祥。
局长得大头 副局长拿红包
检察院起诉称,刘文祥对做假账有“功”的王柳清以年终拿红包的形式,分5次给了34000元。
昨日开庭时,王柳清对自己收下红包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称并不知道这些钱是刘文祥贪污的钱,而是以为这是局长为了奖励对畜牧事业有贡献的他而额外发的年终奖。
当庭,刘文祥却称从没有给王柳清一分钱的红包,“我没有贪污一分钱,我从单位拿的钱都是为了跑项目正常开支的,哪里有钱给他发红包?”尽管刘文祥振振有辞,但是公诉人给他算了几笔账,他套取的38万余元钱连他自己都说不出用途。
由于案情复杂,证据很多,法庭经过9个小时的审理,仅仅完成法庭质证。下午7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