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员工合谋截留39万货款
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原财务科核算室核算组组长卢某维涉嫌贪污罪,昨天在天河区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卢某维采用修改电脑数据、少入账等手段截留公司货款,与销售主任蓝某滨共同侵吞公司财产39万多元。
辞职前两月贪污4.6万
现年23岁的卢某维中专学历,2002年3月进入燕塘乳业负责核算货款。2005年6月到8月,他与销售主任蓝某滨合谋,对四个私人经营服务部做假销售数据汇总单,修改统计数据,再向客户收货款截留平分。卢某维说,两个月共截留货款4.6万货款,他分得2.3万元。8月份,他便辞职,在博罗开了一家牛奶店。
离职后继续截留货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蓝某滨找卢某维商量继续合作。尽管辞职后的卢某维没有权限进入公司的财务系统,但他熟悉核算流程,以公司老员工梁某用户名顺利进入。据其交代,梁的用户名凡公司核算员都知道,新员工一般是用其用户名进入财务系统确认数据。于是,他们利用周末时间作案,修改客户单据,截留客户货款。
蓝某滨说,他们自2005年7月到12月共截留货款17多万元,自己分到8.5万元左右。经公司核对,自2005年7月到2006年8月公司亏空了39万余元。
是否贪污是庭审焦点
2006年8月29日,卢某维向检察机关自首,退还15万元。在庭审中,卢某维对指控罪行供认不讳。其辩护律师认为,卢某维在离职后截留的34万余元,因不符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条件,不构成贪污。公诉人则认为,尽管早已离职,但卢是利用之前工作便利,且其伙同蓝某滨共同犯罪,应对其认定构成贪污。但卢主动交代罪行并积极退赃,依法构成自首,可酌情轻判。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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