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北京女青年李云在男友家居住时,三次盗窃“准婆婆”的首饰后变卖。昨天,“准儿媳”李云被东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李云是北京人,高中毕业后经朋友介绍与刘某相识。2006年年初,李云住进了男友刘某的家里。看到两人关系融洽,刘某父母帮“小两口”租了一个服装摊位。
去年9月,刘母发现自己的首饰和两名朋友存放在她家的首饰都已经丢失。回想李云最近花钱很大方,刘母觉得李云有嫌疑。报警后,被警方传唤的李云很快交代,她曾先后三次从“婆婆”房间的抽屉里拿走了一些首饰,变卖了1.2万元。
据悉,事发后,李云的父母帮助李云赔偿刘家2万元。刘母则写信表示,不再追究李云的责任,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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