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小偷后,本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但日照某网吧老板在抓住小偷后,却对小偷用私刑,并且还向其家人索要赎金。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网吧老板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6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金某等人在其经营的网吧内,抓住了盗窃电脑硬件的冯某和王某。为解恨,他让网吧工作人员将冯某、王某分别看管起来,并轮番殴打、恐吓二人。之后,金某还不解气,又让冯、王二人向家中要1万元现金“私了”。
11月10日,冯某家人被迫交了一万元现金把冯某赎走。而王某的家在潍坊,其父接到儿子的电话后,连忙赶到日照,因在日照人地两生,王某的父亲再三考虑之下向警方报了案。11月10日18时许,金某按照约定到日照某商场北门向王某父亲收钱时,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警察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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