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社会关系股原办事员陆某照与大塘村民何某伦勾结相互共谋,以向下岗人员收取手续费为条件,先后非法收受457名下岗人员手续费用30余万元,导致其中318名下岗人员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55万余元,国家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记者昨日从三水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两名被告有期徒刑各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间,陆某照在担任三水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社会关系股办事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社会保险资料录入工作的职务之便,与大塘镇村民何某伦相互勾结,先后联系三水皇上皇酒楼等多家单位,以减少上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为条件,让上述单位虚构职工人员增减表等资料,联系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挂靠到上述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费,致使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被318名下岗人员骗领了失业保险金554296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与人相互勾结,谋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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