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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同案不同判仍在一些地方存在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3-07 13:13:50

        东北网双鸭山3月7日电 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今天上午在与网友在线访谈时表示,一些案件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他表示对这种情况的存在不满意。

  谈及法院这几年的工作,万鄂湘表示满意的有:

  第一,这几年来,人民法院强调了“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把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当做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判决文书的质量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公信力有明显的上升。

  第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例如,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行使,再审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和执行制度改革都已经有了明确的方向和措施,有的在今年会立见成效。这是我们法院工作能够进一步得到公众认可的一个前提保证。

  第三,法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从下级法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优秀的律师当中,选拔了一批新生力量,充实到法官队伍中来。同时,在我们现有的法官队伍中我们也加大了培训的力度。拿最高法院来说,现有的拥有博士学位的法官已经有200名左右,一批专家型的法官走上了领导岗位。

  不满意的地方有:

  第一,一些案件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

  第二,“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终审判决的自动履行率不高。一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第三,中西部法院人才流失严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不愿到中西部法院去工作,另外一方面,沿海发达地区法官的负荷过重,每日人均审理案件2件,法官的身体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我们为他们的身体状况深感担忧。

  第四,少数法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法院进出口通道不畅,高素质的法律院校毕业生进不来,而达不到要求的法院工作人员又出不去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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