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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工钱服毒身亡欠薪方只赔了1.4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3-06 13:35:00

        东北网双鸭山3月6日电 大兴居民王亚利为讨到工钱过年,以喝毒药为要挟,要求鸿伟停车场给付工资,王亚利在服毒四天后身亡。记者获悉,经大兴法院调解,鸿伟停车场同意支付1.4万元的赔偿金。

  由于鸿伟停车场长时间拖欠王亚利的工钱,王亚利于2006年11月10日拿了一瓶白枯草,要求停车场领导给付工资,遭到拒绝后服下毒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王亚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对自身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被告鸿伟停车场在死者王亚利服毒后存在救助义务,而未积极施救,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被告鸿伟停车场同意赔偿王亚利家人各项损失1.4万元。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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