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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南袭警案昨日宣判 嫌犯称死刑过重要上诉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2-15 10:51:30
        广南袭警案昨宣判——

  赵忠文一审判死

  赵不服 称判决过重要上诉

  东北网双鸭山2月15日电  昨日下午,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南县赵忠文袭警一案进行宣判: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综上,决定对赵忠文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忠文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认为他是在有多个民警打他的情况下才用刀杀人的,其以判决过重为由,决定提出上诉。

  恶行累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赵忠文伙同李昌福(已判刑)在广南县抢劫出租车司机周永红,抢得现金180元;同日晚10时许,赵和“保祥”(小名,在逃)在广南县建设银行旁抢劫出租车司机段含康,抢得现金60元;晚11时许,赵忠文、“保祥”和李昌福抢劫出租车司机冷文安,抢得现金107元和一部手机;5月21日晚9时许,3人抢劫出租车司机李发德,抢得小灵通一部、现金30余元。

  同年10月23日晚11时许,因被群众举告行迹可疑,广南县杨柳井乡派出所民警罗明与治安协管员到杨柳井街上找到赵忠文进行盘问,并要求赵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赵不去,骑上摩托车想跑,当罗明上前制止时,赵拨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罗明4刀后逃离。之后赵逃回家中,携带炸药骑摩托车载其妻逃至其母熊天珍家躲藏。

  民警驾车追至熊天珍家,赵闻讯逃离。民警让赵母及赵的继父向发良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警车开出约100米远时,赵将4包炸药(共20筒)投向警车,致警车被炸毁,车上的3名民警及两名联防均不同程度受伤。

  数罪并罚

  赵伙同他人持刀抢劫出租车驾驶员4次,抢得财物共计2377余元;在民警对其进行盘查,要求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的过程中,赵持刀杀伤民警罗明致其重伤,后又用炸药炸毁追捕警车,致一人重伤,四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爆炸罪。赵为了逃避抓捕,从家中携带了炸药,强行冲卡,在民警追到其母住处,带其母和继父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时对警车进行袭击,其供述“我在引第二炮的导火线时没有马上引燃,我还吹一下烟头,这时我听见枪响,我就点着导火线往闪光的方向丢炸药包”。由此可见,其事前是有充分准备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主观恶性较深。且被告人赵忠文在深夜无法判断周围环境、无法判断警车内人数及有无其她人员的情况下,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于不顾,公然连投4包炸药导致警车被炸毁、一人炸成重伤、四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更何况警车内还有其生母和继父。被告人赵忠文曾在石场打过工,其对炸药爆炸能产生的后果是明知或能预见的,而其对爆炸的危害后果则是难以控制的。赵在庭审中虽有一定的认罪态度,但其身犯数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较深、罪行严重,属严重危害社会的危险分子和实属法不容留的犯罪分子,故应当依法从严惩处,遂作出如前文所述判决。

  宣判后,赵忠文认为他是在有多个民警打他的情况下才用刀杀人的,“我认为判决过重,我要上诉!”

作者:    来源: 千龙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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