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3日电 自称某工厂主管,以帮助介绍进厂务工为由,先后将6名受害者诱骗至山上实施抢劫强奸。近日,惠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王某申有期徒刑26年,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剥夺政治权利6年。
据了解,今年39岁的王某申是湖北省广水市人,在惠环镇一工厂做搬运工。2004年5月到2006年5月的两年时间里,王某申先后在惠城区陈江、仲恺、惠环一带,以帮助介绍进厂务工为由,先后将8名妇女诱骗到惠环镇新海关后面的侧山上实施抢劫强奸。其中,共实施抢劫6次,强奸妇女6人,另有2人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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