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12日电 去年7月上海某报刊登文章称,到沪参加演出的张靓颖“要一个总统套房,四个助理每人要一间标准间”,由于主办方满足不了她的要求,她“在自己入住的房间内无度地呼叫客房服务,其中大部分叫进房间的食物仅仅只是品尝了几口而已”。张靓颖以侵害名誉权起诉此报,要求被告以书面形式道歉及赔偿一百万元的精神抚慰金。8日,此案宣判,法院认为报道内容虽有所不妥,但无任何侮辱性文字,也未对张靓颖的人品或道德等作出任何倾向性的评价,所以对张靓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