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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行窃连杀邻居母子二人 其母帮助毁灭证据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2-07 09:03:52
       行窃连杀邻居母子高二学生被判无期

  东北网双鸭山2月7日电   2月5日上午,安庆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太湖县法院公开宣判8·22詹某抢劫杀人案件,判决詹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同案被告人詹某母亲张木兰也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决詹某及其法定监护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07026.52元。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22日凌晨,太湖县某高中二年级学生詹某(17岁)意欲行窃,遂携带一把水果刀放在一斜挎包内,从自家阳台上爬入邻居毕某某家卧室,在拉开床头抽屉欲行窃时,正在睡觉的毕某某被惊醒并呼喊,詹某遂用左手捂住毕某某的嘴,右手从挎包内拿出水果刀朝毕颈部划了一刀。毕某某奋力反抗,在搏斗中,毕某某之子章某(13岁)被惊醒,并上前帮助母亲,詹某持刀刺中章某右上腹,后又连续刺中毕某某肩部、腋窝等处,在准备逃离时又被章某抱住其脚,詹某又朝章某颈部划了一刀。随后詹某从原路逃回家中。章某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待医院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毕某某已经死亡,章某在送往医院途中也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詹某回到家后,将自己杀死毕某某母子的事告诉了母亲张木兰和父亲詹某某。詹父劝子自首,但遭到张木兰反对。之后张木兰将其子詹某作案时使用的凶器水果刀清洗后藏在厨房灶台案板下,并将詹某沾有血迹的衣裤清洗掉。当天清晨6时许,公安机关向张木兰调查该案时,张木兰故意隐瞒真相,帮助其子逃避罪责。毕某某之父母等三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詹某及其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40余万元。

作者:    来源: 千龙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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