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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变背后的民生意蕴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2-01 10:03:14

  日前,北京成立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专题调研组,拟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今年下半年有望上报政府审定实施,同时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更好地服务和保护流动人口。

  “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变,但是,在这背后所包含的民生意蕴却是耐人寻味,引人深思。

  由“暂”到“居”,是人文关怀的回归。从字面来看,“暂”字带给人一种不稳定、不安全、不温馨的漂泊感。出门在外,为生计奔忙,已是心力交瘁,还要背负着如此沉重的心理压力,怎不令人委屈憋闷呢?再则,一国之公民,在本国迁徙,却被硬贴上一个“暂住”的标签,以此来区别于本地人,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歧视。由此可见,“居”字取代“暂”字,无疑是更符合文明标准的大势所趋。

  由“暂”到“居”,是公民权利的回归。暂住证,按照官方文件的解释,需要承担两大功能,其一是管理流动人口,其二是服务流动人口,令人遗憾的是,在以往的实践中,管理功能被有关部门无限扩大,服务功能则被无限缩小,更有甚者,在一些地方,暂住证仅仅只是简单的治安工具而已。“孙志刚事件”之后,暂住证成为众矢之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暂住证废存之争随即展开,在这场争论之中,如何保障流动人口权利成为重中之重。终于,一个公民用他的鲜血唤醒了数以亿计公民内心沉睡已旧的权利意识:只要是共和国的公民,无论他身处家乡,还是出门在外,都有权享受任何法定的权利。很显然,“臭名昭著”的暂住证已经不再合适承担体现公民权利诉求的功能了,居住证的出现,不正是对公民权利意识回归的呼应吗?

  由“暂”到“居”,是社会公平的回归。制度设计的初衷,本是要通过暂住证这一流动人口特有的身份凭证,由医疗、教育、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来掌握流动人口的生存状态,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政策,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为他们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可是,在实施过程中,暂住证却走入歧途,它最为人所诟病的是以一种不平等的方式维持了有限社会资源的非正常分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没有户籍,只有暂住证的人,不管对城市的贡献有多大,他们都只是城市中的“二等公民”,他们不能与本地人一样平等地享有城市中的公共资源,他们虽然“经济上进了城”,但是“社保还在城外”;他们在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子女就业、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各个方面要受到各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限制。由此可见,废除暂住证,是破除区域限制,实现公民平等的必要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虽然蕴含了诸多积极的民生诉求,但是,要破开户籍改革的坚冰,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一句老话说得好,不怕慢,就怕站,既然政府已经开始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任何有益的尝试,我们都拭目以待。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马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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