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旺老父被儿送进精神病院?
亲友对精神病院缺乏依据的收治提出质疑
医院对老人是否患病不置可否
东北网双鸭山2月1日电 “有人打个电话就可以把人带进精神病院,明天我打电话给你,麻烦你们把我老婆带进来!”63岁的杨宝根老人面对省精神病医院将老友带进医院的解释难以接受,用类比的方式对医院接收精神病人的准入“门槛”提出质疑。截至昨日下午2点,64岁的段嘉禾被长子送进精神病院已经整整5天,得到消息的次子专程从上海赶往昆明,对父亲患有精神疾病提出疑问并要求立即出院,但终因兄弟意见不一,强烈要求出院的段嘉禾老人依然困守在省精神病院。
“6条大汉闯进家,将我摁在床上就是一针,我以为遭麻抢啦!”
儿子将老父送进精神病院
1月25日下午2点左右,64岁的段嘉禾老人正在家里休息,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段老发声询问时得知有人前来送其到医院治病。“我身体好好的,怎么会有人来送我看病?”满脑狐疑的段老打开房门,“6名强壮的男子冲到家里,将我摁在床上,拿出一支注射器在我身上扎了一针。”老人提起当时的情景气愤不已。
“当时我暗想惨了,难道是遭‘麻抢’了?”看到6名男子并没有取走家里任何东西,段老更加惊奇,“反正都栽了,随他们的便吧!”段老只好任凭几个男子自由处置。随后,段老被抬到楼下的一辆车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行驶到达目的地后,段老下车时顿时惊呆了,自己竟然被带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段老赶紧询问旁边的男子,得知这些人是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接到段老儿子段毅涛的电话认为段老患有精神疾病,希望医院将段老接收治疗。昨日下午5点左右,在精神病医院住院观察5天之后的段老,看到了专程从上海赶往昆明看望自己的二儿子,并当场用儿子手机从医院内打电话与本报记者独家连线,讲述了他在精神病院内的真实感受。
“进医院前天天在一起下棋,说他得精神病,鬼才信!”
老友不接受“精神病”说法
“前一天还教我开车,第二天就被带进精神病院,完全没有任何可能性和合理性”。63岁的杨宝根老人与段嘉禾相处已经40余年,两人都是昆明戏剧界叫得响的人物,“嘉禾当年扮演过武生,连续翻10多个跟头气都不喘一下”。杨老告诉记者,即使过了花甲之年,段老也很少到医院,偶尔的感冒发烧买点药吃吃就好了。“说他得精神病,鬼才会相信!”
杨宝根老人说,段老从小身体强壮,爱好武术,师从原云南省武术协会主席沙国政,在退休之前,一直是省体委的武术教练,门下的武术弟子数量颇多。另外,段老爱好广泛,京剧、象棋、围棋水平都很高,而且思维严缜,很多老友都不是他的对手。“进医院前天天在一起下棋玩耍,这样的人怎么会有精神病?”
段老的小儿子段怡村也表示,与父亲相处20多年,自己根本没有发现父亲有精神异常的状况。到达医院的亲友都一致认为,段老虽然年过花甲,但精神矍铄,谈笑风声,根本无法将其与精神病人联系在一起。
“收治病人像是绑架,哪里是在救人!”
亲友质疑医院不问青红皂白
在省精神病院内,段老用手机向记者介绍了自己如何被收治的过程,直言整个事件是“完全有预谋的迫害!”出院后将着手起诉送自己进精神病院的儿子。
在整个对话的10分钟内,段老语音清晰,语速正常,抑扬顿挫跟常人没有明显差别,说到激动之时还会有声音高昂的语调。段老说,负责诊断病情的医生曾经口头给出结论,血糖偏高和小脑轻度萎缩。
对于段老被带进精神病院的事件,亲友们更为不解的是医院收治段老的依据。“怎么能够接个电话就把人带进精神病院,而且采取注射、扭送等粗暴方式呢?”亲友们认为,医院接到段老儿子的求助电话后,至少要观察精神病患是否属实及其严重程度,尊重有清晰意识患者的基本意愿,不应该接到电话就粗暴地将人带走。“让人感觉就像是绑架,哪里是在救人!”
精神病院属于封闭式管理,隔断了病人与外界的沟通,不是想走就能走,而且需要强制服药。让亲友担心的是,精神病院是一个特殊人群康复的地方,年过花甲的老人在医院内呆上一段时间,肯定会造成其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压抑和折磨。
“我们不接受采访,你们愿意怎么编都行!”
老人是否有病仍是谜
对于为何把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段嘉禾的长子段毅韬表示,自己看到父亲出现精神不正常和怕光等现象后,几次希望父亲看病被拒绝后,他才与省精神病院联系求助,是为了父亲的健康考虑,没有其他目的。对此,段嘉禾本人及次子段怡村都给予否认,表示儿子送父进精神病院完全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两个儿子对父亲是否出院也争执不休,次子要求父亲立即出院,长子则坚持住院诊疗。
据了解,大儿子段毅韬是段嘉禾前妻之子,小儿子段怡村则是段嘉禾和第二任妻子岑兆敏婚后所生。据岑兆敏介绍以及医院方面出示的一些资料,可以知道大儿子把亲生父亲送进精神病院后,就不允许任何人探视。医院出示的大儿子以监护人身份给医院的一份声明上说,“在(父亲)住院期间,为保证治疗效果,只允许其直系亲属探视……”
这份声明首先排除的就是岑兆敏的探视权,因为岑兆敏和段嘉禾已经于2005年协议离婚。岑兆敏说,“我们的感情原本很好,离婚就是因为不再受段毅韬的搅闹。后来我们想,我的儿子也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探视他的亲父亲呀!”想到这一点后,岑兆敏立即电话通知远在上海的儿子立即回昆。
昨天下午2点半,小儿子带着各类材料来到医院,“我来医院的目的不是看望父亲,而是要将老人带出这个可怕的地方。”但是,即使是小儿子符合“声明”的要求,也带齐了所有证件,可是态度坚决的小儿子并没有顺利地见到自己的父亲。医院说,两个儿子都是段嘉禾的亲生儿子,要见段嘉禾必须要征得大儿子的同意。
在小儿子和医院不断地交涉中,大儿子得到消息也赶到了医院。他说,不让别人见父亲,就是想让他安静治疗,而且他有父亲第一任妻子的其他三个儿女的授权书,记者看到授权书是一份传真件。据了解,段嘉禾第一任妻子的另3个儿女都在香港。经过交涉后,小儿子在院方人员的陪同下去住院部。
“父亲强烈要求和我出院。”走出病房的小儿子说,父亲既然都表示出了这样的意愿,医院始终拿不出父亲有精神病的诊断材料,“医院有什么理由和权利把我父亲关在这里。”当向院方提出带走父亲的要求后,遭到了院方的拒绝,“你们两个都是段嘉禾的儿子,出不出院要你们俩人商量后才能决定。”
院方最后表态,“住院自由,出院自由,但必须有监护责任的两个儿子统一意见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由于兄弟俩意见分歧较大,段老最后也没有出院。对于记者提出就如何收治段嘉禾、如何治疗以及诊断状况等采访要求,医院蒋副院长都婉言拒绝,“我们不接受采访,你们愿意怎么编都行!”
送精神病医院需3-6个月观察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精神病人才需要被强制入院治疗呢?2001年11月,卫生部《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或周围构成危害者;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严重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病人应视情况决定收治医院;出现严重自伤、自杀……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应属紧急收治范围。
一个普通公民到最终判定为精神病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要经过三个主要步骤:提请、检测观察、收治。
首先是提请收治,主要有三种形式,当事人主动要求精神治疗、司法机关提请的病人收治以及监护人、亲属提请的收治。前两种由精神病院进行检测以及入院以后的一段观察期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患有精神病,就可以收治。
而由当事人家属提请的,则首先要经过普通医院的常规检查,如果确实有精神病嫌疑,将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判断,直到最后收治。
在普通医院常规检查以后,如果要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仍需要3到6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是否患有精神病。
律师说法:
强制入院可能犯法
有律师认为,强制治疗实际上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通常需要遵循比例原则,即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要符合必要性、目的性及妥当性要求。因此,他认为,将表面正常而实际存在精神疾病的人送进医院强制治疗是否有必要,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仍存在探讨空间。
据了解,《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制治疗精神病实际上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强制他人入院治疗的行为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
如果经鉴定,患者确实没有精神疾病,而送诊者又明知这一点,那么送诊者及精神病院的行为就可能属于非法拘禁行为。
《健康老父被儿强送精神病院?》追踪
昨天,省精神病院突然通知段嘉禾出院,但老人并不领情坚持讨个说法“不给说法,不出精神病院”
记者昨日下午,被关进云南省精神病院已经是第7天的段嘉禾,突然接到医方的通知说,他可以出院了。但是,段嘉禾却并不急着出院,因为他要为这7天的非常经历,讨一个说法。
昨日下午5点,段嘉禾的小儿子段怡村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医院方面的通知,“可以接你父亲出院了”。他说,父亲已经在和医院及段毅韬谈着出院的条件,“我父亲说,目前他还不想出院,因为医院还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不能无缘无故地在精神病院被关上6天时间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出来,让自己吃一个哑巴亏。”
段怡村说,“我支持父亲的决定,医院要为他们的所做所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昨天,还有一些市民打进本报热线说,“在对大儿子的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的同时,也对医院方面的做法表示质疑”。他认为医院方面在收治病人时,“应该有一个检查的过程,不能有病没病都收治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谁都可能被送到精神病院?那样也太可怕了!”
(对话段嘉禾)
“在这里比蹲监狱还难受”
上海归来的小儿子段怡村,前天夜里打电话满怀担忧地对记者说,“亲生儿子都能将自己健康的父亲送进精神病院,很难想像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我很担心他们会在医院的支持下,不但不让我们将父亲接出来,还会将我父亲转到我们见不到的地方。”
的确,从记者与段嘉禾长达10余分钟的通话中,很难得出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结论,为了让广大读者更清楚地了解到段嘉禾在云南省精神病院的现状,现将他与时报记者的这段对话还原如下。
都市时报(以下称都):“您现在在病房里的情况怎么样?”
段嘉禾(以下称段):“比蹲监狱还难受!活动范围太小了,连楼都不让出!”
都:“您是怎样进到云南省精神病院的?是自愿的吗?”
段:“我又没有精神病,怎么会自愿到这个地方来,是段毅韬(大儿子)找人把我绑进来的。6个人呢!彪形大汉,敲门的人我认识,他们一进来就把我按在床上,用绳子把我绑在床上,在我屁股上打了一针。之后,说要带我去医院看病。”
都:“您确定是6个人?他们是什么样人?知道打的是什么针吗?”
段:“确定,是6个人,基本上都认识,有几个是段毅韬身边的人,还有两个是精神病院的人。接我的车上还写着‘云南省精神病院’的字。不知道他们给我打的是什么针,应该是镇定剂之类的东西。”
都:“还记得当时的确切时间吗?”
段:“当然记得,25号中午2点,我还在午休,外裤都没有穿。”
都:“进入医院后,医院给您做治疗了吗?是什么样的治疗?”
段:“我没有病他们给我治什么?进了医院后,他们给我做一些常规的检查,我想,做就做吧,我问心无愧怕什么,体检也是好事。可是没想到,一进来就出不去了。”
都:“任何治疗都没有做吗?”
段:“可以说没有。每天晚上护士都给我打一针,也不知道是什么针,他们不告诉我,然后就是每天晚上吃几片‘安定’,别的再没有什么了。”
都:“每天在您身边的是些什么人?您在里面有人生自由吗?”
段:“我能接触到的就是一个女护士和一个男医生,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让出门的,一开始吃饭都是护士送给我,现在让我到楼下的大厅里去打,但是出不了大楼门,楼口有人守着呢。”
都:“医院有没有给您看体检的结果?有没有给您下精神病的诊断结论?”
段:“没有,既没有体检结果,也没有下精神病的结论。我像有精神病的人吗?噢!今天(1月30日)上午,医院的院长和专家来看我了,也没给我任何诊断结果。”
都:“是吗,您确定是院长吗?”
段:“应该是吧,坐在我左边的第一个人介绍说,他是院长。”
都:“他们对您说了些什么?”
段:“先是问了这一句话,‘你可觉得有人经常盯着你,监视你?’我回答说,‘没有’。”
都:“您知道他们为什么问这句话吗?”
段:“看我有没有幻觉嘛!”
都:“还说了什么?”
段:“专家告诉我说,我在医院做的CT结果上表明,我的小脑轻度萎缩,另外就是血糖高。”
都:“您对院长表示了你要出院的要求了吗?”
段:“当然,我强烈地提出了要求,我没有精神病,为什么要把我关到这个医院里,我是一个正常人,是一个有自理能力的人,再把我这样关下去,没病也关出病来了。”
都:“他们怎么说?”
段:“他们说,好嘛!研究研究!没有正面回答我。”
都:“您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段:“马上离开这个医院。”
都:“您出院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段:“到其他医院全面详细地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我已经快3年没进过医院了。”
都:“为什么大儿子要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吗?”
段:“这个你要去问他,他本人最清楚。他把我的车没经过我的同意,就转到了他的名下,我和他打官司,我还有很多官司要和他打。”
省卫生厅医政处:
医院没有强行治疗权
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认为,按照段嘉禾的情况来看,他是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个体,不同于未成年人以及丧失这一能力的人,而且他已经向医院提出了出院的要求,医院没有权力不让段嘉禾出院。
医政处工作人员说,“假设段嘉禾有精神病,但精神病的种类很多,并不是都要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另外,病人到医院看病是有人身自由的,病人可以去治疗,也可以不去治疗。这是一个病人的权力。”段嘉禾的小儿子也是他的监护人之一,段嘉禾提出要和小儿子出院,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如果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公安部门应该介入。
据医政处介绍,云南省精神病院是由昆明市卫生局主管,段嘉禾的家属可以要求该局出面向该院协调解决此事,“由于卫生局是行政部门,只是业务上的管理,这一事件不完全是医疗就治,而是已经牵扯到法律问题,所以行政部门也只能做到调节的工作。”
此外,段嘉禾的亲属可以向医院书面申请索要诊断结果、病历、鉴定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这也是亲属的知情权,如果医院连这个要求都不予满足,他们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律师说法:
院方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
“院方已经同意,只要有两个亲生儿子的签字认可,段嘉禾可以出院。”昨日中午段怡村一脸无奈地说,“医院一位姓李的医生表示,医院不想再承担相关责任。可是,他们就这样随随便便地把我父亲关进精神病医院,难道就没有责任?这完全是非法拘禁!”
对此事,记者相继采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谭律师认为,“非法拘禁”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从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及外省类似案件的审判中看,院方的所做所为“称不上非法拘禁”。其一,这要看家属向医院报告病情时的情况,如果家属说病人行为失常,且有暴力行为,医院强行接走病人是不存在过错的;其二,精神病的种类很多,做出鉴定也需要相应的程序和时间。并且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管理和探视的规定和一般的病人不同。
律师们还认为,如果段嘉禾不是精神病人,而医院对段嘉禾及监护人提出的出院要求,在自己没有做出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不予支持,一但从其他途径鉴定出段嘉禾没有精神病,那么院方的过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律师建议说,段嘉禾还是要走法律的程序,委托一个代理人先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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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为“别克”对簿公堂
据段嘉禾的家人说,大儿子段毅韬之所以将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是因为1月24日法院下达的一份判决书”,这份判决书关系到父子两人对一辆价值40多万的别克轿车的所有权。
昨日中午记者采访到段嘉禾的代理律师,王律师介绍说,大概是1995年段嘉禾让段毅韬为自己购买一辆别克轿车,“钱是从段嘉禾所有的新兴房地产公司划到某广告公司,然后由段毅韬经办所有的购车手续,车买来以后,落户后的车主名是段嘉禾。”但是,前不久段毅韬以为自己的儿子办理户口为由,从段嘉禾处得到他的户口本,并顺利地将别克车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段嘉禾知道此事后,就将大儿子段毅韬告上了法庭。1月24日,是法庭下达判决书的日子,“判决书认为钱是从某广告公司拨出的,而不是出自段嘉禾所有的新兴房地产公司,因此无法认定这辆车的所有权是段嘉禾的,驳回了上诉。”王律师说,“由于他们父子俩的矛盾由来以久,这一次的官司只是他们俩分割财产的一个开始。”
分析起段毅韬将父亲送进精神病院的原因时,王律师说,段嘉禾拿到判决书后,就立即决定要继续上诉。“这可能就是他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主要原因,一但被送进精神病院,段嘉禾就无法继续上诉,而且过了30天的上诉期,判决就生效了。”
王律师说,“当然,段嘉禾可以委托上诉,但是如果段嘉禾是精神病的话,段毅韬就是他的监护人,即使委托上诉,监护人也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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