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31日电 因学生不听话,老师挥手扇耳光,将学生打致左耳鼓膜穿孔。这位老师因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检察机关提醒说,教师应该与学生平等交流,决不能体罚,更不能殴打。
记者昨日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卢某原为龙岗区坪地街道一家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去年5月26日上午10时许,卢某发现学生小陈没有上课,他随后在学校篮球场找到了正在玩耍的小陈。卢某当场对陈某进行教育,但陈某并不听从老师的话,卢某便要求陈某离开球场到其办公室,但小陈仍然不从。
检察机关指控,卢某一气之下朝小陈脸部打了两巴掌,导致小陈左耳鼓膜受伤。事后法医鉴定,小陈左耳鼓膜穿孔,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卢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拘留。据了解,卢某事后表示很后悔,愿意对小陈作出经济赔偿,但检察机关认为,卢某对小陈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已经造成,触犯刑法,于是起诉卢某犯故意伤害罪。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认定卢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机关说,尽管法律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更严禁殴打学生,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老师体罚、甚至殴打学生的现象。教师靠打骂不仅教不好学生,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检察机关提醒说,教师与学生接触应该是平等的,不应高学生一等,盛气凌人。对犯错误的学生,应该要善于批评,善于引导,决不能体罚,更不能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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