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双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双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王凤翔代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和促进发展为首要职责,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支持和促进工作为目的,积极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开创了新的局面,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对四年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双鸭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