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反腐倡廉 正文
北京城乡一建公司5名高管受贿获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1-12 14:30:34

北京城乡一建公司5名高管受贿获刑

  涉案金额百万元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东北网双鸭山1月12日电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城乡一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成员因经济犯罪,日前被宣武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4年到缓刑不等的刑罚(详见上表)。

  法院审理认为,王明亮、杨全林、霍照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郝建扬,无视国法,在城乡一建与开发中心开发周庄村土地所形成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在账外暗中收受人民币50万元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王明亮、杨全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霍艳挪用公款5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杨全林伙同郝建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上述50万元中的10万元为郝建扬个人购买公司股份,其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

  宣判后,王明亮、杨全林、郝建扬、霍艳提出上诉。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书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