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12日电 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能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不得超出规定乱收费。山东省政府日前发文,在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的同时,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
为了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前些年,政府允许部分公立优质学校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师资以及学校声誉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允许学校提高收费水平。近年来,这种做法不断受到质疑和批评。为此,山东省政府发文,叫停义务教育阶段“校中校”。
山东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初中、小学属于义务教育,要在地方政府举办的公办义务教育完全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经过批准允许举办少量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具有突出办学特色的民办学校,以满足社会对教育资源多样化需求,但是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不允许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不得超出规定乱收费。
另外,山东要求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退费办法,严格禁止高收费、乱收费。
中国采取多项措施最大程度加速推进教育公平
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记者吕诺)西部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不用交学杂费了,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了,大学生基层服务3年可免还国家助学贷款了……今年以来发生在校园内外的这些变化表明:中国教育正加速迈向公平。
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各地正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详细
教育部叫停义教阶段重点校、重点班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抓紧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要积极推动学区内各学校优秀课程、优秀教师、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场馆等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详细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名校不能变民校扼择校费源头
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详细
消除校际差距,还需流动优秀师资
解决择校问题,最根本的当然要靠将应试教育真正转变为素质教育,但这是一个长远目标,现实的解决方案应是谋求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努力,试图拉平各所学校之间的差距。但是,拉平差距的方向不应是削高就低,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比较差的学校变得像好学校一样好。
学校之间在硬件上的差距,可以通过调整教育拨款的方向,适当照顾差者而较为容易地实现均衡;而优秀的教师不可能在短期内批量生产,因此,要拉近或者平衡家长最看重的师资差距,在短时期内可以实行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让优秀师资充分流动起来。 >>>详细
治愈择校乱收费要对症
择校高收费、乱收费是上学难、上学贵的一个重要因素,尤以中小学集中的城市最为严重。群众择的是他们心目中的好学校,而教育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导致各校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差距越来越大。这个责任不在百姓,而在政府。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集中力量快出人才,政府人为地将学校区分为重点与普通,对重点大力扶植,人们自然对此趋之若鹜。但是改革到了今天,社会必须体现公平,作为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教育更需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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