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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餐饮场所违法使用易燃易爆品没商量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7-01-05 10:18:15

  东北网双鸭山1月5日电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近日,尖山公安分局消防科开展了以查处餐饮场所违法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据尖山公安分局消防科负责人介绍,一些餐饮场所业主消防观念不强,加之经济利益趋使,对餐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致使餐饮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威胁着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对有以上消防违法行为的餐饮场所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尖山公安分局消防科元旦前共检查餐饮场所20余家,发现餐厅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场所2家,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取暖设备的餐饮场所5家。尖山公安分局消防科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些餐饮场所进行了处罚,并没收了其用火设施。

作者: 周君伟 廖玉秀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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