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由头】
★陕西劳务市场出现同床保姆月薪可达2000元
*“保姆”来源:大多来自农村
太华路某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能在他那里找到保姆工作的,大多数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年龄基本上都在35岁以上,只要给钱,那些保姆干什么都可以。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完全可以根据雇主的要求寻找到特殊的保姆,因为这种保姆的工资比其他保姆工资高,好多农村妇女都愿意当“同床保姆”。
*“服务”对象:男性老年人
(务工人员)刘花神秘的说:“如果需要和男性老人生活在一起的,那工资要另算了,至少也得每月1200元。”记者很吃惊地问她:“有这种情况吗?老年人若想再婚完全可以另找老伴结婚呐?”刘花很不屑一顾地说:“这你就不懂了,找个老伴再婚那多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另外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啊。所以,现在城里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是老伴。”
*专家:这种行为属违法
一位社会伦理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同床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实际上就叫做性伙伴,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社会应该抨击这种不良行为。一些城市独身老人往往以小恩小惠或者金钱来诱惑那些从农村来的进城务工女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则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观点争锋】
★抨击——不能让保姆沦为性伙伴!
保姆作为一种职业,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同床保姆”并非保姆服务的优化和提升,相反会让保姆这一职业蒙羞,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政服务尤其是保姆服务有着很广阔的市场,同时也为更多的人实现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同床保姆”的出现,既是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公然挑衅,也会把保姆这一职业引向歧途,害莫大焉。
★担忧——“同床保姆”会否成为卖淫“偷渡船”?
以往卖淫嫖娼只是在“地下”,限于一些营业性场所,而如今穿上一件“保姆”的外套进入家庭,登堂入室,不仅遮人眼目,而且收入不菲,瞅准机会,连雇主“老窝”都给端了。从道德层面的分析看似很有道理,但它忽略了社会文化背景和由此产生的危害性。
★质疑——“同床保姆”,贫困催生的“忍辱职业”?
中年妇女还须进城挣钱,只能说明她们是贫困所迫,假若她们家境尚可,或者城里有供她们挣“体面钱”的机会,或者其他就业岗位的报酬较为满意,谁又愿意这般卑贱地“委身于人”?须知,就为挣这点钱,她们将承受社会吐来的道德口水,将付出“终身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的巨大代价,尤其在她们的灵魂深处,更将永远背负着“道德自责”的十字架。当然,“同床”行为中可能发生的纠葛或意外,以及可能承担的违法责任就更不待言。
★反思——“同床保姆”折射出的老年婚姻问题
这里面暗含了老年人许多的无奈,一方面是落寞的心情和不便的生活起居,一方面是家产的分配和遗留。在这些矛盾当中,老人实在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于是,“同床保姆”应运而生。“同床保姆”多多少少凸显了老年婚姻问题,由于前些年的独生子女制度,我国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年轻人在工作、家庭上投入太多精力,不得不相对冷淡老人,而政府只在物质上对养老问题有所保障,却忽略了老人的情感等细节问题,缺乏对老年婚姻问题的关注和规范。
【编辑点题】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现在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对于这种“同床保姆”,您的看法是什么?您认为这一现象反映了怎样的社会问题?我们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应对?欢迎各位网友就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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