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法制动态 正文
两案犯杀人被擒拒不认罪被枪决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2-22 08:50:45
        东北网双鸭山12月22日电  昨天中午,天长市首例“零口供”罪犯于利平及麻相志在天长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20日,205国道天长市张铺镇地段一涵洞内发现一具被砍去双手的男尸。天长市公安局经全力侦查追踪,认定该案系山东青岛市居民于利平、麻相志所为,并于2005年2月3日和同年4月11日将于利平、麻相志抓获归案。

  于利平、麻相志被天长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后,拒不认罪。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麻二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足以认定,遂于2006年7月24日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于利平、麻相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于利平、麻相志均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正确,审判程序合法。2006年11月6日,省高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天上午,在执行死刑前,于利平、麻相志仍多方狡辩,拒不承认故意杀人罪。当天中午,于利平、麻相志两名罪犯被验明正身,在天长执行枪决。

作者:    来源: 千龙网     编辑: 书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