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最大劫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两同案犯分别被判14年、15年
东北网双鸭山12月21日电 被称为京城近年来最大抢劫案的“3·02”入室抢劫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主犯张常周以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表示不上诉。
法院查明,去年3月2日凌晨3时,曾经是北京银基典当公司保安员的张常周与司道坤、卢正福深夜蒙面闯进典当公司,控制保安员,抢走金库内总价值140万余元的现金、象牙雕刻折扇、黄金首饰、2004年版甲申年生肖邮票、部分名人字画等。由于数额巨大,此案被称为京城近年来最大抢劫案。
法院昨日判决张常周抢劫罪罪名成立,并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名同案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5年。
事件回放
2005年3月2日凌晨4时许,位于崇文区的银基典当公司金库失窃。据负责看金库的值班保安万某回忆,当时他在睡梦中被3名戴口罩手套的陌生人控制,3人随后取走存放的大量邮票和金银首饰等。
据清点,被抢财物总价值140余万元。
2005年4月6日,参与此案的嫌疑人张常周和司道坤二人,因与人发生争执,被警方传唤接受讯问。讯问中,司道坤供出,其和张常周、卢正福共同参与了在北京抢劫一案。2005年4月8日,张常周等3人被移交至崇文警方。
除抢劫罪外,张常周还同时被指控涉嫌盗窃罪、交通肇事逃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