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14日电 双鸭山市公安局加大科技设施建设为促进平安双鸭山建设,针对节前尖山区刑事和治安发案高发的实际,开展了“网格化”巡逻工作。
在深入分析全市治安形势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对尖山区的30条重点路段、13个易发案部位、6个卡点进行了分工,并将5个派出所的辖区划分成24个巡区,明确了责任单位。巡逻过程中,交警负责部分重点路段和卡点,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和部分重点路段,市公安局机关和尖山分局机关负责巡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巡逻,并按照发案情况将巡控工作分为三个级别:治安形势较复杂时,实行二级巡控,即尖山分局派出所各出动一台巡逻车在辖区内巡逻;交警支队出动六台巡逻车在所包路段巡逻;市公安局机关及直属所队按所包的巡区每天开展巡逻。治安形势较好时,实行三级巡逻,即每月指定5至天,按照二级巡控所要求的模式开展巡逻,其余时间尖山分局和交警支队自行安排巡逻控制工作。发案高峰期及治安形势严峻时,实行一级巡控,在二级巡控基础上,交警支队出动警力在尖山区主要街道开展巡逻。在二、三级巡控中,共有35个巡组在尖山区巡逻,在一级巡控中,共有41个巡组巡逻。
为了便于检查和增加可操作性,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还结合易发案部位对所有巡组设置不同的“必到点”,要求巡逻民警在巡逻时间内,第一个30分钟在这一点停留,第二个30分钟在巡逻区域内流动巡逻,然后再回到“必到点”停留30分钟。派出所巡逻车在巡逻过程中,依次在辖区内不同的“必到点”停留,并将到达不同的“必到点”的顺序报指挥中心。在巡逻工作中,交巡警和派出所民警都有处警任务,改变了以往交巡警和派出所静态出警的工作模式,在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巡控。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收到了明显成效。在巡逻的易发案时段内,尖山区未发生任何抢劫、抢夺案件;同一时段内指挥中心接警量比平时减少了70%。今年9月至11月,尖山区共发生抢劫案件49起,同比下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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