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e网超市 > 今日龙江 正文
黑龙江各地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出台 大庆最高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2-13 09:09:29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1日电(记者 印蕾)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各地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已陆续出台,最高标准为大庆市5.5元/小时,最低为伊春市2.6元/小时。

  小时最低工资有标准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盖小兵介绍,近几年,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地均发布了小时最低工资。(详见下表)随着全省各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钟点保姆、快餐店小时工等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有章可循。

  市/地小时最低工资(元/时):

  哈尔滨市区4.43

  齐齐哈尔市区3.55

  牡丹江市区2.82

  佳木斯市区2.84

  大庆市区5.5

  黑河市区4.37

  鸡西市区(拟调整到)4.5

  鹤岗市区4.4

  双鸭山市区4.06

  七台河市区3.8

  大兴安岭地区3.3

  绥化市区3.3

  伊春2.6

  用人单位要公示最低标准

  据介绍,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日内,用人单位就应该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加付劳动者赔偿金。

  名词解释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指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雇用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包括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丁爱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