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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妇女为挣钱拒受救助 用小孩做“道具”(组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2-11 15:12:31

  乞讨妇女为挣钱拒受救助 小孩成乞讨“道具”

  
  部分外省妇女把在穗乞讨视为“职业”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1日电  广州的气温越来越低了,但寒冬街头,在人流量较多的车站、天桥、步行街等地,依然随处可见衣衫褴褛的妇女抱着孩子乞讨。记者近日集中调查,发现一些外省妇女把带着小孩来广州讨饭视为职业,小孩成了一种更惹人同情的“道具”。她们每天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夜晚则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扎营露宿。

  四岁小强乞讨的一天

  12月7日清晨7时,睡梦中的小强被妈妈推醒,离开他们的“窝”———石牌东路某银行门口的屋檐下,开始了一天的乞讨“工作”。到了有人吃早餐的地方,妈妈就会放开小强的手,小强则拿着一个方便面碗,老练地把碗伸向吃早餐的人。

  这天早上“生意”不好,小强从国防大厦一直乞到岗顶,只收到5块钱和两个面包。那5块钱一落到碗里,远远跟在后面的妈妈就快步上来拿走了。

  中午1点,“工作”了半天,小强和妈妈一起坐在天河公园门口吃乞来的快餐,然后就在妈妈铺好的报纸上蜷缩着睡个午觉。一对情侣走过,往母子俩前面的碗中丢了个硬币。小强妈脸上一片木然。

  一天很快过去,次日凌晨零时30分,小强又回到了“窝”所在的石牌东路。疲惫的他机械地将方便面碗伸向路两边吃夜宵的人,没有人理他。他在一家夜总会门口缠住了一群年轻男女,他们都纷纷掏钱给他,接着,妈妈很快又走过来收走了钱。

  记者在小强的碗里放了5块钱,他笑了一下。记者问他多大,他伸出四个小指头说:“四岁。”小强的妈妈说,他们来广州乞讨快一年了,再过几天就回贵州老家过年,过年后再来。“家里穷,乞讨比做工来钱。”小强妈说。凌晨1时许,小强终于回到了银行屋檐下的窝,那里已经有好几个年龄相仿的小孩蜷缩着睡了。

  “有小孩在身边不怕讨不到钱”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问过一位乞讨妇女:“为什么要把小孩带在身边一起乞讨?”

  那妇女沉默了一会,看记者给了她5元钱,才终于冒出一句:“有小孩在身边,就不怕讨不到钱了。”

  就在这时,她的儿子缠上了一位外籍中年男子,老外最后给了5元人民币才得以脱身。那妇女接过儿子上交的钱得意地对记者说:“看到了吧,现在的人只给小孩子钱,很少给大人钱,小孩比较让人同情吧,特别是我的儿子长得可爱,又聪明……”

  记者还在另一位乞讨妇女处听到了类似的话。

  8日傍晚6时许,记者在龙口东路路口看到一对乞讨母子,母亲作少数民族打扮。她告诉记者,她来自贵州西部的山区,是苗族人,一个月前带着儿子南下广州乞讨。“这是村子里两年前在广州做乞丐回去的人介绍的,她们说在广州做乞丐比在家种地还好,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发财,所以我就来了。”她对记者说,“阿伊(音译)是我们村最早来广州做乞丐的人,她提醒我,带上小孩讨钱会更容易些,我就把我四岁的儿子带来了,不让小孩去乞讨,没有人会给钱我们的。”

  来自湖南怀化中山村的小林仅5岁,但已有两年乞讨“经验”了,见到情侣就又拽又缠,总能弄到几块钱。她的妈妈告诉记者,每季度她都会把乞来的钱寄回家,比在家种地的收入高得多。她还说,和她一样带小孩来广州乞讨的同村妇女有三十多人,平时都是分开乞讨,到深夜就会回到附近的天桥下露宿,关系好的会合资租间便宜的小屋住。

  乞讨妇孺集体露宿街头

  12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强他们夜宿的石牌东路农业银行门口。一位黄姓保安告诉记者,在银行门口,每天晚上会有很多乞丐过夜,单单小孩就有二十多个。而毗邻农业银行的某火锅店女服务员也告诉记者,凌晨1点之后,就会有成群结队的乞丐在银行门口过夜。

  12月10日凌晨1时,天气出奇地冷,记者在该银行门口对面观察,这时银行门口只有三个妇女带着小孩在睡觉。慢慢地来的人越来越多,到了2时的样子,整个银行门口的台阶都给挤满了,约有二十多人。当晚的风有点刺骨,记者穿得厚厚的也有点受不了,但那些小孩却蜷成一团睡得正香。

  躲城管、躲警察

  “若被送救助,损失就大了”

  12月8日晚7时许,记者沿着广园西路到火车站,一路上看到五对乞讨母子。其中一个乞讨妇女告诉记者说:“我们都要等到傍晚6点后下班吃饭的时间才敢出来讨钱,否则很容易捉到,要被送去救助站的,那样损失就大了,甚至还有可能被送回老家。”她说,为了不去救助站,她们要躲城管、躲警察,所以她们的“上班”时间是傍晚6点到凌晨2点。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此也很头疼。他们表示,虽多次宣传、劝导和联合救助乞讨人员,但他们绝大多数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临时救助,而是宁愿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挣钱,“他们是把乞讨当职业的”。

  法律专家

  组织孩子乞讨可判七年徒刑

  有学者指出,乞讨者中的未成年人不少是被组织者骗来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一旦发现,就应追究监护人和幕后组织者的责任,而不仅仅只是将他们送往救助站。

  社会学家则指出,综合整治乞讨现象,除了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生产和就业,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外,还必须严格执法,杜绝“乞讨行骗”现象的蔓延。否则,只要直接施舍的善举存在,以获利甚至行骗为目的的“乞讨”活动就永远都有存在的空间。

  某律师事务所的王旭阳律师告诉记者,新《刑法》第262条规定: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取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    来源: 千龙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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