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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建立“四项制度”深化政府决策机制改革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2-07 13:51:10

  东北网双鸭山12月7日电 为深化政府决策机制改革,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宝清县从决策规则、程序和效果等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形成了科学公正、应对有力、反应灵敏的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等,都要通过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议题经充分讨论后,按照民主集中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其它方式表决通过。去年以来,全县共上项目59个,投入资金6400万元,全部实行了集体决策、表决通过。

  二是建立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人员的智囊作用,对新上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项目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组织专家、学者或研究、咨询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对项目的投入产出进行效益评估,准确测出项目达产后的预期效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完善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后形成政府的可行性决策。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权责明确的原则,将决策权与决策责任联系起来。凡县政府决策确定的事项都列入重点督办内容,实行问责督办,对达不到预期决策效果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损失的有关决策人员责任。去年以来,全县所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决策听证和公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程序擅自决策的问题。

作者: 赵明川    来源: 双鸭山日报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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