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法治频道 > 法制动态 正文
澳门商人私自偷运珍贵文物 涉嫌走私在合肥受审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2-05 10:19:19
     东北网12月5日电 澳门个体商人黎志佳私自到大陆购买了国家二级文物———叠瓣龙纹鼎,并运回澳门。昨日因涉嫌走私文物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黎志佳痛哭流涕地忏悔,“我是出于爱好,才误撞了法网。 ”

  今年48岁的黎志佳是中国澳门的一名个体商人。2002年11月,他结识了大陆人何永林(已判刑),何告诉他自己有一些青铜文物。因对青铜器很感兴趣,黎志佳便前往郑州看货,并相中了一件青铜鼎。随后,黎志佳以140万港币买下这件青铜鼎,并对大鼎进行了修复。

  正当黎志佳为拥有这么一件宝物而兴奋不已时,他得知了何永林在祖国大陆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贩卖文物罪被判刑的消息。因为害怕自己被牵连其中,黎志佳在香港将这件青铜鼎无偿捐给了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经过鉴定,这件大鼎是国家二级珍贵文物———叠瓣龙纹鼎。

  随后,黎志佳又主动到澳门有关部门投案,但是他称自己的青铜鼎是在澳门境内购买的,而依照澳门的法律这种行为不算犯罪。其实此时他已被大陆警方列为了网上通缉犯。

  2006年6月30日,黎志佳因涉嫌走私文物罪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10月,由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黎志佳的行为已构成了走私文物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最后陈述中,黎志佳痛哭流涕地称,他购买青铜鼎纯粹是出于对艺术的爱好,没有想把该鼎走私出售。因为不熟悉大陆的法律,他才做出了此事,请求法庭能够宽大处理。

  此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    来源: 新安晚报网络版     编辑: 书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