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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局出台税收新政严打开发商偷漏税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1-29 11:09:10

  北京市地税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律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缴企业所得税。专家称,查账方式征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要远远大于定率征收。此举也意味着北京市正在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方面的工作。

  据介绍,定率征收和查账征收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的两种主要方式。定率征收则不考虑企业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得出的数作为企业的利润,然后再根据多少,乘以相应税率。查账征收是根据企业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金。

  过去根据国税发[2000]38号文制订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为10%-20%,即定率征收时,如1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可能要缴纳1000×10%×33%=33万元到1000×20%×33%=66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此范围内确认,而这样很容易造成企业偷漏税。现在改为查账征收的方式,理论上应该能做到税款应收尽收,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此前的漏洞。

  但专家同时也指出,查账征收同样也存在弊端。对一些利润率高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不排除为了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会千方百计取得额外的材料或费用发票以增加成本费用项目的扣除减少所得税的计税额,甚至是自己支付发票的税款和费用。

  据了解,北京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早就已经实行查账方式征收所得税,而合资企业在此前还在实行定率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因此,有关人士认为,该项新政策的实行对合资或者外资房地产企业将会有较大影响。

  新闻背景

  房地产企业今年起一律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报讯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今年1月1日起一律按照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政策。

  今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开发产品预租收入、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项目、开发产品成本、费用的扣除问题等都进行了明确,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由定率征收向查账征收奠定了政策基础。据悉,市地税局日前的通知是对执行国税总局上述文件的进一步明确。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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