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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管执法中队明目张胆“以罚代管”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11-24 15:31:52

  东北网双鸭山11月24日电  收了500元罚款后,执法人员向经营商户承诺:“将来 有大的检查会提前通知你。”连日来,汉正街的一些商户向楚天金报反映称,汉口汉正街城管执法中队“以罚代管”。

  汉正街大夹街商户郭先生说,11月19日中午,他正忙于做生意,突然来了10余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抱起挂在店外的西裤和羊毛衫就走。店内的营业员上前制止时,一名执法人员表示:“到执法队去接受处理!”

  21日下午4时许,记者陪郭先生一起,来到硚口区城管执法局汉正街执法队,两名城管执法人员热情地进行了接待。郭先生询问编号尾数为210的执法人员怎样处理时,对方说:“和你隔壁门面一样。”郭先生问:“到底多少钱?”对方说:“五片(意指500元)!”对方还解释道:“别个么样交你就么样交,这样就公平了,别个就不会骂我。”

  郭先生交了500元,得到一张“湖北省罚没款票据”,下有注明“本票据仅适用于当场罚没款使用”。

  郭先生问:“过几天会不会再去收衣服?”办公室的城管执法人员直摇头说:“不会,不会,如果碰到大的检查,我们会事先通知你的。”

  接下来,郭先生领回被城管抱走的衣服,发现西裤少了13条,对方表示:“当时收衣服时没有点数,找到了再通知你来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大夹街209号附近,正好碰上编号“210”的执法员与另一名执法人员,又拿着一张清单,向两家商户各收取了500元罚款。商户询问“交500元罚款可以管多长时间”,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到明年再说!”有商户私下告诉记者,交500元罚款后出店经营,半年之内城管不会干涉。

  据了解,郭先生于10月19日收到城管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称其“出店经营”行为,违反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限期整改。而大夹街许多商户均对记者表示,他们都收到过这种整改通知书,但没有一家进店经营,所谓的“整改”,均是以交500元罚款而告终。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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