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老师在骑马时,从马背上摔下,不巧喉部撞到了马鞍上的铁环,导致喉部受伤。近日,经松江区法院调解,经营马场的某公司赔偿陆老师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4.5万元。
2005年10月14日,年轻女教师陆某由学校组织,到一新建的娱乐场所游玩。园中有一个马场,游客可以在里面骑马。陆老师和几个同事都觉得很新鲜,于是就想试试看。陆老师率先上马,可马走了没几步,突然跃起,跳过栅栏向马场外跑去。毫无骑马经验的陆老师,一下子从马背上摔下来,不巧的是,马鞍上的铁环刚巧撞到她的喉部,顿时让她感到一阵剧痛。随后她立即到医院就诊,花去了医药费2000多元。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陆老师起诉至法院,要求经营马场的某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5万余元。
经法医学鉴定:被鉴定人陆老师喉部外伤,评定为十级伤残。法庭上,该公司对陆老师受伤的事实表示认可,但是对于陆老师提出的赔偿金额,他们觉得太高了,要求适当减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前支付陆老师各项费用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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