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10日电 最近,集贤县福利镇繁荣街宫有付因结伙进家属区盗窃绵羊,被当地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宫有付,男,44岁。1996年1月28日晚,宫有付伙同范连伟、李春林、刘国、刘明彦、顾明强(均已判刑)等人驾驶两辆汽车,来到友谊县四分场三十二连梁桂敏家,盗走绵羊58只,价值人民币2.9万余元。1996年2月7日凌晨,被告人宫有付伙同李春林、刘国等人驾车来到红兴隆管局二机厂家属区何淑清家,盗走绵羊21只,价值人民币7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