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莱芜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广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推出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同时还对首批获得租房补贴资格的60户城市住房困难户发放了租房补贴许可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高度重视、对城市弱势群体的亲切关怀。
孤寡老人有望告别黑屋子
当天,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西关居委会79岁的老人卢秀英,让人搀扶着走上台阶,亲手接过了市委、市政府发给她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许可证”。
卢秀英现居住在西关居委会一个废弃的卫生室里,36平方米的房子,后窗子用塑料布封着以遮挡风寒,大白天敞开屋门,亮着60瓦的电灯,室内光线依然很暗。卢秀英无儿无女,老伴2002年去世后,生活一下陷入困境。“多亏了政府和好心人啊。”卢秀英说,现在居住的房屋,一个月的租金是30元,因生活困难,从未交过。而且居委会每月还发给她生活费。
“凭这个证就能领到补贴了吗?今年底就能领到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卢秀英老人激动地说:“我得好好地保管好这个证。”按政策规定,卢秀英老人每月能拿189.7元的补贴。“以后有条件也许可以再换个好一点的房子。党和政府真是关心我们这些困难户。”卢秀英说。
实现政府、市场、困难家庭的“三赢”
如何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实现政府、市场、困难家庭的“三赢”?
原有的由政府拿钱建房再租赁给低收入家庭的办法在运转中已暴露出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政府不堪重负,解决1000户困难户的住房,财政需要投资上亿元;二是同房不同价,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困难户住进廉租房后很难再自愿退出,使房屋管理陷入困境。
为化解难题,莱芜市于今年8月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采取“建设市场化、租房自主化、补贴货币化”的办法,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使居者有其屋。新的办法既充分体现了民本思想,同时又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有序、健康发展。
“《城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的一个延伸、完善。”副市长刘民胜说。对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来说,今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既可以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租房居住,也可以申请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购房居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住房难题,都能得到政府的货币补贴。
这种直接补贴货币的办法,将顺利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实现政府职能、市场发育、困难家庭的“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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