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30日电 10月28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张淑霞依法进行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张淑霞租赁的房屋及土地归还给申请执行人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集贤煤矿。
今年1月4日,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淑霞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淑霞家,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张淑霞均以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进行修缮、改造所花费用没有补偿为由,向检查机关多次申请抗诉无果,又到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级法院均不予支持。四方台区人大代表两次在区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区法院干警曾十多次找被执行人张淑霞做思想工作,执行此案,被执行人张淑霞分别做出两次搬家计划,但后来又转变态度拒不履行义务,致使这一案件至今没有执结。
10月28日上午,由四方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牵头,四方台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集贤煤矿保卫科和街道社区等部门密切配合,在人大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对被执行人张淑霞所有物品从其占有的申请人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集贤煤矿强制搬出,并将张淑霞已圈成的院子外围全都拆除,物品集中放在指定地点,使这一执行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