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摘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精神支撑,又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重要尺度。“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将建设和谐文化作为重要任务。
和谐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基本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着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建设和谐社会,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是人与人的团结和睦,甚至人自身的心理和谐,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支撑。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追求。目前,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人们在丰衣足食的同时,价值观和道德观呈现多样化和不确定性;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些消极影响,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人们思想和人际关系上来,从而导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如此种种,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因此,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让人们“衣食足还要知荣辱”,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根本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地位。在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建设和谐文化,在先进文化、有益文化、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并存的背景下建设和谐文化,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就容易因为失去遵循而迷失方向。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善于吸收与创新。优秀的“和合”文化传统,熔铸于民族血脉,为今天建设和谐文化提供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同时,我们还必须以宽广的眼界和博大的胸怀,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使各国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因素在中华文化中发扬光大。继承和借鉴是和谐文化发展创新的基础。和谐文化是社会生活、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生活是和谐文化创造和发展的源泉。即使是优秀传统、优秀成果,也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实际需要,不断地改造、更新,赋予新的内涵和活力。当前,我国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已经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建设和谐文化就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体制创新及文化内容、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只有与我国的时代特征、基本国情相结合,形成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的文化形态,使和谐文化建设活泼生动,充满活力,才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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