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12日电 日前,四方台区法院在公开审理刘某交通肇事一案中,法官倾心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
2006年4月3日,被告人刘某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在双七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四方台区某摩托车修理部门前超车时,将行人陈某撞倒,在送往医院抢救中,伤者死亡。此时,刘某准备逃跑,后经过思想斗争,于第二日21时到四方台区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认定肇事司机刘某系投案自首不服,并声称司法机关一定要按(间接)故意杀人罪对刘某进行起诉,否则就要进行上访。针对以上情况,法官先后找到被告人家属、死者家属及其代理人,经过耐心、细致、反复的工作,双方在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并承诺不再进行上访。
此案通过四方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积极调解,一起可能引发的上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