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努力写好“为民”两个字。“为民”,既浅显又深邃,既抽象又具体,其基本要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真心诚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
体察民情,就是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掌握群众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们搞革命工作,不了解情况,不懂实际,不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怎么能提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来呢?革命战争年代,广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同生死、共患难,建立了鱼水深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很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共同奋斗、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增进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无论环境如何变化,我们党的这些好传统、好作风都不能丢,而且应当进一步发扬光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生、掌握实情,是做好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提升思想境界的需要。
了解民意,就是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首先需要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事实表明,把各项决策和工作建立在了解、顺应、符合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无视、偏离、违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不可无视民意、违背民意、挫伤民意。
集中民智,就是善于把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凝聚和发挥出来,形成推进工作和事业的强大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许许多多的伟大创造都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革命战争年代的“地道战”、“地雷战”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公司+农户”模式等也是这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空前增多,进行决策和推进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显著提高。领导干部只有诚心诚意地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摆正位置,放下架子,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善于从人民群众身上汲取前进的力量,善于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攻坚破难,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珍惜民力,就是坚持求真务实,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运用好、发挥好、保护好。民力,聚之难,毁之易。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不体恤群众、不珍惜民力的事情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屡有发生,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滥用民力,实际上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较少,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必须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在推进工作和事业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应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