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好看论,2006年的译介小说,《追风筝的人》和《我的名字叫红》可以位列三甲。两位作者,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和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对我们来讲都是初次见面,不过,前者系处女作一炮走红,而帕慕克早在1974年就开始文学创作。对于这样一位重要的作家,我们今天终于能够读到他的小说,探寻他以何种技法炫耀于世,这种技法于过去、于将来的文学有何影响,以及在他作品里的现实世界又系何种图像。对于一位土耳其作家,这一点无疑更值得我们关注。迄今为止,帕慕克的小说不仅广为译介,而且作为亚洲作家跻身欧洲文学主流,还让诺贝尔文学奖为之踌躇,在他身上有着东方作家身处现代西方小说叙事环境下的特色:困境与想法,实践与突围。这些他通过小说表达得非常明显。
我的名字叫故事
《我的名字叫红》主要事件是两桩谋杀案:16世纪末,为苏丹秘密制作绘制抄本的高雅先生被人杀死,负责这个项目的姨父大人接着被害,苏丹要求三日破案,否则唯全体细密画家是问。另一方面,离家12年的黑先生回到伊斯坦布尔,他的恋人,姨父大人的女儿谢库瑞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在战场生死未卜。这本长达500页的长篇小说非常好读,跟小说的类型有关——与其说这是一部历史小说,不如说是推理/侦探小说,追寻凶手是小说的最终要求,福尔摩斯最能吸引读者,但不是作家的目的。故事诚然重要,讲述手法也颇考作家手艺。写法上,与其说这是一部标新立异的长篇小说,不如说这是一部具有“返祖”现象的小说,帕慕克大讲故事——不是作者向读者讲(相反地,这部小说没有作家身份),而是把所有人推到了前台,让他们充当起了说书人的角色。全书59章,也就是说,是59个角色在讲述——
黑先生出场12次;女主角谢库瑞出场8次;作为关键人物的凶手出现6次;秘密抄本负责人(也是事件负责人)姨父大人出场5次;他的老对头、苏丹的细密画首领奥斯曼大师出场3次;奥斯曼大师的得意弟子“蝴蝶”、“橄榄”和“鹳鸟”各出场3次;死人高雅先生和谢库瑞的小儿子奥尔罕各出场一次;还有假借说书人之口的一条狗、一棵树、一枚金币、死亡、颜色红、一匹马、撒旦、两个苦行僧和女人各出场一次。“我的名字叫红”只是其中的一章,是以颜料红的口吻叙事。
我们可以从人物出场的次数来解读这部小说:这个故事最依赖的人物就是黑先生,他的归来和身份是故事叙述表面的推动力量——不仅仅是他和出场8次的谢库瑞之间的爱情,爱情是幌子,正如这本小说的推理成分一样。接下来是凶手、姨父大人、奥斯曼大师及其三个弟子,由他们组成了故事的冲突、架构和结局——在这些人的故事中,我们逐渐明白谋杀不是出自细密画家之间因才能引起的内心积怨,也不仅仅是奥斯曼大师为首的细密画家对于威尼斯透视画法的抵制,简而言之,它是两个世界的“观看”方式引起的冲突,这种16世纪的冲突甚至出现在伊斯坦布尔普通人的生活中——当黑先生向读者讲述他12年流亡结束回到这座城市时,他最后消遣的地方是咖啡馆,咖啡这种西方的事物正是当时的伊斯坦布尔公共社会所抵制的。咖啡馆的说书人所讲的狗、树、金币、死亡、红色、马、撒旦、苦行僧和女人,就故事而言它们是闲笔,但意义指向则是解释“谋杀”的重要线索,诚如死在井中的高雅先生所言:“我提醒你们:我死亡的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的阴谋,极可能瓦解我们的宗教、传统,以及世界观。”它们也是姨父大人精心筹划的抄本里面的内容之一,而这些内容在传统的细密画家看来(比如奥斯曼大师)皆属离经叛道的东西。
当然,读到这些故事我们的第一感觉是在古老的《一千零一夜》里面游走——山鲁佐德借讲述(别人的故事)来延续生命,《我的名字叫红》让每个叙述者故事里面套了若干个小故事。和山鲁佐德的无限延续不同,尽管每个角色的故事有寓言,但更多的是自己的故事,于整个小说发展有推动的故事。在《一千零一夜》里,故事的价值是讽喻,是寓言,但如果想要在《我的名字叫红》里找出这些故事则很困难——在帕慕克笔下,他只是选取了这种传统讲故事的方式而已。
我的名字叫风格
谋杀发生在细密画家之间,辨认凶手的方法就集中在了细密画身上。帕慕克怀着激情所写到的这一伟大波斯艺术(他曾在7岁和21岁时考虑成为画家而不是作家)——细密画(miniature),曾经是波斯艺术的重要门类,始于《古兰经》的边饰图案,主要用作书籍的插图及封面和扉页上的装饰图案。在帖木儿王朝(约公元1369-1500年)鼎盛的这段时间有一支庞大的细密画队伍。奥斯曼大师领导的细密画画坊正融入在这些群像之间。因为细密画本质上是贵族艺术,在苏丹宫廷被视为珍品而互相赠送、收藏和玩赏,所以才有“蝴蝶”、“橄榄”和“鹳鸟”这些细密画高手。但中世纪的细密画家靠的是几十年如一日地临摹、重复前辈的经典作品来维持细密画的传承,同时个人达到细密画大师的地位。这种技法是完全摈除了画家本人的特点和风格的。一个悖论:凶手隐藏在细密画家之间,他们的画作没有风格,现在却要在这些没有风格的画作里面找出风格,揪出凶手。
小说中的凶手异常难找,而对于帕慕克而言,我们试图寻找他的风格也是困难的。但正如奥斯曼大师有“侍女法”,《我的名字叫红》也有依迹可寻之处。这就是前面提到过的《一千零一夜》,对于这部阿拉伯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帕慕克无疑借鉴了那种讲故事的叙事方式,但他的人物却挣脱了纯粹讲故事的传统叙事,进而不仅能自己登台,同时还能“借壳上市”让没有生命的狗、树(它们仅仅是细密画师笔下的形象)、金币等“讲述自己的故事”。任何一个优秀的作家,他们对于自己身处的文学世界的谱系都是前后清晰的,他继承了什么扬弃了什么以及发挥了什么遗产是什么都一清二楚,这也是文学史的写法。我们从故事里可以找到《一千零一夜》的影子,但帕慕克在传统的阴影下迅速校正了自己的位置——作为一个现代作家,尽管小说有着传统的骨架,作家却在技巧的繁复上呈现出他作品丰富复杂的一面。
从帕慕克的作品来看,《我的名字叫红》与他较早的两部长篇《白色城堡》、《新人生》无论题材、容量还是技巧,都不尽相同。《白色城堡》讲的是17世纪威尼斯奴隶与土耳其主人的故事,《新人生》则是现代小说,借一本书来展开它对人的影响之旅。但无论是《白色城堡》也好,《新人生》也好,这部《我的名字叫红》也好,正如我们谈到帕慕克的叙事传统一样,这些小说都反映出作家本人的世界观:他是一个东方的作家、土耳其作家,在他的小说里,无论是发生在今天的故事还是远在中世纪的传奇,都逃不开东方/西方、理解/拒绝理解这样的母题。我们也可以说,这些问题,在过去是问题,在今天同样是问题。当200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为帕慕克困扰不已的时候,这种困扰绝非诺贝尔文学奖一时走神,恰恰相反,诺贝尔文学奖为一个以好看著称的作家而困扰,那么他绝非只有好看这点货。这次未遂的关系既让人看到了帕慕克的优点,也暴露了其缺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几乎都是意义先行,好读与否倒在其次。但如前所述,帕慕克的好读既与卡勒德·胡赛尼这样的畅销书作家不一样,绝非那种泛政治化写作,同时,尽管有论者以为他乃是卡尔维诺、艾柯一路,但他的幅度其实更宽,无他,或许这是作为一位土耳其作家、作为一位亚洲作家使然。在现实生活中,帕慕克也的确热衷于发言,是一位争议分子,去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事故使得他的争议更大_——或许,诺贝尔文学奖也希望他的争议性更大。
正如细密画最后衰落而西方透视画得到天下一样,现代小说同样是西方文学的形式之一。帕慕克48岁那年接受英国媒体的访问,谈到写《我的名字叫红》,帕慕克说——
当我书写时我想像最新的、有企图心的书,当然,我想到詹姆斯·乔伊斯,乔伊斯为什么写都柏林……所以你感觉到了,你必须提出你的城市,造就他一如阅读巴黎或伦敦(巴尔扎克的巴黎或狄更斯的伦敦)为了在世界文学史上有他的位置。
这是帕慕克的另一种、且不容忽视的文学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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