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幸福指数纳入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如何合理定位幸福指数,如何避免走进幸福指数崇拜(像GDP崇拜那样)误区,应成为研究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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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冯印澄 |
编辑同志:
你好!近几年来,“幸福指数”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一个话题,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将“幸福指数”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为什么要关注“幸福指数”,它与GDP有何不同,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发展理念?能否请有关专家解答一下。
读者:章银萍
北京日报理论周刊特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沈杰、《中国土地》杂志执行主编刘正山作答。
为什么要关注“幸福指数”?
沈杰:20世纪50年代,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成为了发展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其中对心理感受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此相应的,“主观幸福感”等较具代表性的主观生活质量指标在衡量社会发展中日益扮演着一种不可替代的角色。
在我们这个处于现代化起飞阶段的国家,尽管寻求经济发展是时代赋予的中心任务,但是,促进经济增长并非我们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经济增长仅是一种手段。经济因素是影响人民幸福程度的基础因素。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诸多其他因素,如健康的身体、稳定的工作、美满的婚姻、和谐的人际关系等,对于人民幸福程度的影响力不亚于收入的高低、财产的多少等经济因素。因此对于一个致力于把人民幸福作为发展宗旨的社会而言,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策中就不能不将人民的幸福程度作为检验社会发展成就的标准。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有必要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地测量人民幸福程度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在制定发展计划时,不仅确定GDP的预期目标,而且也确定幸福指数的预期目标。
“幸福”可以量化吗?
刘正山:有人提出质疑:幸福是主观的,用经济学这样的理性分析是不科学的。该想法是一种偏见。菜肴是否可口是主观的感受,但不能说烹饪学校是无意义的。主观的东西具有不确定性,但这个不确定性是有规律的,是可以研究的。
同样的道理,幸福指数反映的是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受。同样会有人提出疑问:主观感受可以衡量吗?譬如说,张三吃了一餐牛排,他从中获得了多少幸福感?李四参观了故宫,从中获得了多少幸福感?如果确切地计量出来这种消费带来的幸福感,确实困难。而且,同样的牛排,张三和李四的感受是不同的。
不过,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间接衡量。尽管张三无法说明他从消费牛排中获得的幸福感,但是,他知道自己花费了多少钱,自己愿意花费多少钱;李四不知道他从游览故宫中获得多少幸福,但是他知道自己花费了多少钱;同样的牛排,张三与李四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不同的。其他的案例,以此类推。“幸福指数”该如何设定?
刘正山:当前公布的幸福指数,多数比较模糊,没有考虑到不同收入层次的社会群体的情况,没有考虑纵向和横向的情况。譬如,北京统计局关于幸福感的调查,主要从个人收入、工作、居住条件等几个方面观察居民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
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因素在幸福指数中的权重不同。幸福,与钱财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正比的关系。对于穷人而言,给他100元钱,为他带来的幸福感,远远高于富人。但是,当钱财约束不成问题的时候,譬如穷人变成富人之后,钱财在其幸福感中的影响权重大为降低,家庭、休闲等成了约束人们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对于事情的发展变化,幸福的感觉是不同的。例如,我们认为买了车以后会带来快乐,因为更方便了,如上班,接送孩子上学,同事聚会,或者外出兜风等;或者能够在同事或朋友之间炫耀,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但是,买完车以后,我们可能逐渐发现以前很多自己没有想到的问题,如维护费用高,汽油费昂贵,交通拥挤等。这个时候,我们可能觉得,幸福反而因为买车而减少了。
所以说,如何客观设定“幸福指数”是非常困难的,应该要考虑到以上提到的等多方面的因素。
幸福指数会不会成为GDP第二?
刘正山:GDP是国际上通行的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一定时期内经济增长水平的宏观经济指标,本来是一个很中性的词语。在其他国家的应用中,GDP并未出现如我国这样的问题。原因在哪里?政府职能定位存在问题。尽管人们都知道政府兼做“裁判员”和“运动员”,危害极大。但是,政府目前仍没有完全摆脱这双重角色。于是,GDP被抬到了太高的政治高度,有的官员几乎把GDP看成执政合法性的象征。于是,GDP从政策上、体制上、文化上,获得了全面支持。任何其他指标,例如教育、文化、卫生、资源、环境,甚至涉及民权民生的征地补偿、拆迁居民安置等等,都有可能为GDP让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为了自身的升迁,急功近利,忽视了投入产出的比较,以资源的粗放式投入为特点的经济增长模式被广泛采用,进而形成了一种疯狂的恶性循环,叫“官出数字、数字出官”。
同样的道理,如果将幸福指数像GDP那样政绩化,幸福指数也会被异化,走向形式化、庸俗化。所谓的极大化幸福,并不仅仅是极大化今天的幸福,而且要极大化现在与未来的幸福,极大化穷人、富人等所有群体的幸福。将幸福指数政绩化,政府很可能采取短期行为,或者统计数据造假,或者给老百姓一些小恩小惠,让老百姓短期内很开心,但是从长期来讲,也许是降低了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就是一个普通的衡量居民幸福程度的指标,它不能替代GDP、失业率等其他指标。幸福指数不应成为政府政绩的指标。如果让幸福指数成了政府政绩衡量指标,却又如同现在的做法那样,即由统计局进行社会调查、测算和公布,这意味着政府自己调查自己的政绩,这种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体的调查数据能有多大程度的可信度呢?
所以,我认为,幸福指数应当合理定位,避免走进幸福指数崇拜(像GDP崇拜那样)误区。
什么是幸福感和幸福指数
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
而幸福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如深圳社科院在做“和谐深圳”社会调查考评时,分三类指标测量居民的幸福感:A类指标:涉及认知范畴的生活满意程度,包括生存状况满意度(如就业、收入、社会保障等),生活质量满意度(如居住状况、医疗状况、教育状况等)。
B类指标:涉及情感范畴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程度,包括精神紧张程度、心态等。
C类指标:指人际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包括对人际交往的满意程度、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幸福与社会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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