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8月9日电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双鸭山市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针对汛期特点,市安监局通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安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防雷电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同时,向全市重大危险源以及整改期间的重大事故隐患等重点部位派驻了安全生产督导员,全天候进行监控。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今后一段时间里,市安监局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水利、电力、矿山、交通、建设、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大坝、电网、矿井、桥梁、危险品储存、危房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短期难以整改的,采取严密监控措施,有效防堵各类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市安监局提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快速、有序的汛期重特大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成立抢险队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严格汛期值班工作。各个安全重点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坚持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和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的,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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