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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硕考试大纲解析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8-03 10:35:33

主持人:法硕大纲上个星期已经出来了,我们今天邀请到了科教园培训学校法理学名师,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金国教授,和孙昶霖老师。两位老师先和网友打声招呼。

刘金国:各位网友好。

孙昶霖: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刘老师介绍一下今天法理学的主要变化,和法硕大纲的总体变化情况。

刘金国:在讲这个变化之前我先说几句,法律硕士考试是国家考试,法律硕士的设置是为了满足我们国家的法律人才奇缺,就是仅仅依靠法学来培养我们国家的法律人才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国家就开辟了法律硕士的考试,实际上这是双轨制,法律硕士它的招生对象是法学本科以外,也就是理科、工科以及法科以外人文学院,本科毕业可以报考法学。这种双轨教育在国际上很多国家,诸如美国等等早就开展了,实践证明法律硕士的培养,确确实实弥补了我们国家对法律硕士人才奇缺的补充。我还想讲一下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研究生,因为经受教育背景不一样,所以法律硕士现在在社会上非常受欢迎。因为它既有法律的知识,也有自然科学和法学以外其他人文科学的知识,所以从就业的形势来看,在某种意义来说,比法学就业的形势还好。比如说学工科的或者学理科的,到大企业去,从事律师工作,他既了解法学知识,又掌握相关理工科的知识,所以这些人的就业非常好。最近几年法学考试的生源是逐年的攀高。形成逐年攀高的原因很多,其中大学的专业,自己不满意,兴趣不满意,就业面比较窄,所以有许多理工科的包括法学以外其他科,像外语、文学类也报考法律硕士。所以法律硕士是培养一种复合型人才,这对我们市场经济,对社会发展来说特别特别需要。所以网友们感兴趣要报考法律硕士,我觉得经过自己的努力,这个愿望是可以实现的。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老师先给我们介绍了一下法律硕士了概况。下面请刘老师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今年法理大纲具体做了哪些变化,能不能就几这点变化给我们做一下分析。以及明年题型的变化。

刘金国:法理学是处于注重之重的地位,如何把它讲的感性一些,就是法理学不管考国家公务员,还是法律硕士,法学硕士,都把法理学作为必考的。什么是法理学呢?法理学是研究法和法的现象,以及法律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比如说民法、刑法是研究有关民事、刑事的具体规则、规范。而法理学不仅仅由于这些规则自身,而且要研究这些规则所引起的各种社会现象,以及于是规律。从法理学研究对象来说,它的范围远远比《部门法》广得多,所以这就给我们考生带来一定的难度。法理学是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最难的。把司法考试作为国人第一考。法律硕士能不能作为国人第一考,这已经显现出来了。法理学给我们提供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问题,用这些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问题来进行思辨,你这个能不能思辨,能不能对具体问题作出分析,死记硬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有的学生本科毕业以后考不上,考上研究生以后再考司法考试也考不上。这就说明了,法理学仅凭死记硬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说,法理学在整个司法考试,作为单科来讲及格率是最低的。我这里做这么一个提示,就是说仅仅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

具体的在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法理学今年大纲的变化。谈到大纲问题,我是这样看的,这个大纲是国家定的,所以法律硕士是国家考试。既然是国家考试,就应该以考试大纲为准,现在变了不少材料,有许多材料,我个人认为是一种误导。我可以这样负责的说,考试大纲是必须遵循的,然而说某某教材是考试必须要看的,这个话有一点说大了,在命题的时候只要不超过考试大纲,命题范围都不能视为是超纲。因此考试大纲是个范围,是个标准。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把知识放大。今年大纲的变化,原来由司法部主持法律硕士考试,04、05、06年,收归教育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来组织。所以,今年的大纲我可以这样讲,从构架来说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14章。在多处有文字上的个别变化,其中我这里做一个提示,变化最大的就是第14章,作为我们没有学过法学的这些考生来讲,这个问题可能没有觉察到。我以14章为例,做一个简单的剖析。

06年14章的章名是“法律与社会”,而今年的大纲有好多人就没有引起注意,来了一个“法与社会”,“法”和“法律”不一样,从狭义来讲,法律就是指得具体规则,具体的规范,像刑法、民法、婚姻法等等。具体来讲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也是放大意义上的法规。法和法律,大家想一想,如果从狭义来讲法律是指具体的规则、规范,而“法”,从广义来讲,既包括规则的自身,也包括由这种规则所引发的法律现象,以及法律的发展规律。我们这个章名改作“法与社会”与以前的相比,显然从范围上扩大了。就是说明我们应该放大到法,以及法律现象所引发的。因此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名称也有变化。由以前的法律与经济,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文化,改为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这个章名的变化,据我了解,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说刘老师这个变化算什么变化?法和法律还是不一样的。

这章还有三处变化。第一节,法与经济当中,第三个问题是加的,06年的大纲没有,今年加了法与市场经济。加了这样几个问题:法与商品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以及历史发展,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那么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个也有区别。这一处变化是以全新的面貌加在了“法与经济”当中。

第二处变化,是发生在第三节“法与文化”,这两个问题当中都做了一些变化。在第一个问题当中,“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最后加了一个问题,就是“当代中国的法文化”,这是去年大纲没有的,是指当代中国的法律文化。这和我们“三个代表”就联系在一起了,是文化建设,考生也应该予以关注。

第二个变化,就是第二个问题“法与道德”最后加的一个“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这是一个全新的变化,这个变化也是有针对性的,既针对我们精神文明建设,也针对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乃至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与这些都是有关系的。这里面请大家注意这样一个变化,这个问题的提出是要掌握、了解我们考生在德治与法治,以及德治与法治两者关系上不能互相偏废,仅仅依靠法来治国,这显然是不全面的,是有缺陷的。后来又提出了以德治国,这显然也存在着偏差。大家都知道德缺乏手段,比如说强制性的手段没法采取,两者相结合,才能建设我们的精神文明。所以说可以概括这样一句,在我们当代来说,应该是德、法相及,这是治理我们国家,治理我们社会的最佳方案。

主持人:今年大纲的变化,在法理这一块,对考生的复习影响大吗?

刘金国:从宏观来说影响不大。但我们为了应考,因为我教学多年,所以有这样一点体会,我们要参加国家的考试,仅仅的死记硬背,不开发自己的智慧这是一个缺陷。下面我就讲讲,大家可能会说刘老师考试怎么开发智慧?我简单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作为我们考生,你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这是三者的关系。是代表国家出题的为一方,作为我们考生是一方,作为阅卷方来说又是一方,对这三方应该作出博弈的思辨。我就来说说这个问题,这就是智慧。比如说考生就不能不顾代表国家命题的这一方,他在思考什么?他在思考的问题,一我不能超纲,我受考试大纲的制约;第二我考的问题还不能是一般的,泛泛的问题,因为报考学生很多,要把优秀学生,叫他能够考上,所以就要出一些既涉及一部分死记硬背的,更重要的是用法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对一些法律事实,对一些案例,对一些事件要作出综合性的分析,要考出你的水平。另外,他也要考虑到,为了拉开档次,可能有一些题难度大一点,就是事儿非非,你这样认识也可以,那样认识也可以。我这里要说一点,对这种比较难的题你要作出全方位的分析,不是一章,一节能够解决的。要用法理的基本问题,比如说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的实施,法的遵守等等,你作出综合性的分析。这样的问题你才能够解决。你不对命题人作出一些分析的话,那你就盲目的死记硬背,这是不行的。另外一方就是作为我们考生,考生就得琢磨,今年代表国家命题,他有一种什么样的命题思路,他有一种什么样的命题趋向,有什么样的一种命题习惯,或者是会出现什么样的偏好,这样的问题考生不思考,不分析是不行的。比如说构建和谐社会,去年第一次把法和和谐社会加进来了,应该说在那种背景下,是不够成熟的。今年你就得作出思辨,法律与和谐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大纲就两句话,这两句话的内容非常丰富,大家都注意到了。7月24号中央政治局开了会,确定十六届六中全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怎么能够作出工作。所以这就是智慧。作为命题来说,是不是有这个偏好,是不是要反应这样的问题,作为我们考生来说麻木不仁,对和谐社会中央怎么看你都不知道,死记硬背,你背的再多也无济于事。

第三方就是判卷方,这个问题我们不宜考虑的太多。但我要说,机读这部分没有办法,是用机器来判的。我做一个提示,我们对判断题应该三思而后行,就是默默的读几遍,读了以后选最正确的。现在有很多考生后悔莫及,一考虑这个对了,一看又不对,然后把它擦掉,涂成B,机读的时候是不认这个的,所以要慎重。一定要判断准确,你涂上来以后不要改。还有一个提示,就是主观性的题,比如说简单题、材料题,乃至论述题,这不是机读的,要人来阅卷的。国家组织专门的人员,来阅卷。阅卷的时候,仅仅有一个参考答案,这个参考答案就是指名你要回答这个论述题所必要的要点,这个要点如果你答全了,我可以这样说,这个题的及格分没问题了。但是你要把这个分数提高,就必须围绕这个命题作出全方位的分析。用我们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来分析,这样的分值才会提高。所以我们命题方、考试和阅卷方,三方应该作出博弈的思辨,这就是智慧。

还有一点,也是我的体会,供网友参考。作为法理学来说,分重点和非重点,重点问题当中分正常重点、经常重点和不经常重点。我们对正常重点、经常重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个肯定考。考试的几率可能占到主观题的30%—40%。这是重点的经常的。在重点当中还有一个不经常的,不经常的重点我们应该作出这样的思辨,就是跳着考,今年考的明年应该说不考了。所以我们这几年的考题,你应该看一看。这就是智慧。对非重点怎么办?因为大纲不能够把重点的出了,非重点的不出,这个应该说不全面,所以非重点是不全面的考,对某些问题是偶尔的考。所以考生准备的时候应该开发自己的智慧。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刘老师是多年从事法硕辅导,也曾经参加过命题工作,刘老师从三个角度给我们分析了一下今年的大纲。现在考生特别关注,能不能说一下法理学的命题注重考察考生哪方面的能力?

刘金国:法硕考试从整个题型来看,无外乎是两大类型。它出五个题也罢,出六个题也罢,不超越这两个类型。一个类型就是选择题,也可以叫做客观题。第二个类型就是理解的,像简单题、材料题,乃至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等。我们统统归结为主观性的考题,或者叫做论述型的题目。我围绕这两点谈谈我个人的体会,供网友参考。我们应对客观题考试的时候,当然客观题也不能机械的理解纯粹是客观,那这个智慧就太狭隘了。对判断题来说,我个人是这样来看的。选择题当中,从考试模式来看,不外乎这样三个类型。第一个类型,就属于记忆型的判断题。就是我们网友说的,死记硬背管用不管用?管用,就是死记硬背来应对记忆性的选择题,这是绝对有用的。但是,我也做一个提示,这样一种单纯是记忆性的考题,从发展趋向来说是越来越少,而不可能是越来越多。这是选择题的第一个类型。选择题的第二个类型,就是属于理解型的选择题。这个考什么?是考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问题的理解程度如何。我经常遇到学生对我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问题选A也对,选B也对,到底哪个对?这就需要作出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才能得出到底选那个才是对的。所以这个题相对于第一个类型来说就比较难了,你不理解,你选择这样的选择题,遇到的困难就多了。第三个类型是属于应用型的题选择题。应用型也列在客观题里面,应该说是对的,然而应用型不单纯是客观,给一些材料、事件、案例,来进行分析。所以第三个类型在选择题当中比第一、第二更难。难在哪里?难在它不仅学习你用法律人这种思维模式来分析,比如说一些案例问题,法律人就是从事司法审判、法院检查院的法官,我们管他们叫做法律人,然后还要用法学家的思维模式,就是从事教学、科研的这些人。一般考生来说,一没学过法律,二对法律人、法学家也了解甚少,所以用两个方面的知识体系来考我们的考生,应该说是很难得。所以第三种选择题的题型是更活,要求你融会贯通,用法理这些知识来分析,所以就更难了。

第二个类型是材料题、简单题和论述题。我从两个方面来说。

第一个方面,就是单纯的材料题。单纯的材料题,我们宏观的把它归纳一下叫做法律事件,涉及法律事件问题在命题的时候肯定要考。作为考生来说,如何来应对法律事件所发生的争论、冲突和矛盾,所运用的法律知识体系,是以法律人的视角和话语来分析。前一段时间登了唐山中院对我们公安刑警支队的一个人误判,说他是杀人犯,经过两审,最后判了死缓。最后真正的人出现了。这个问题就是说你对这个法律事件怎么分析。我做一个提示,就是分析这种法律事件的时候,不是靠一节一章能够解决的,它要涉及到法律的性质、价值、作用,要涉及到法律的应用,要涉及到司法原则,这一系列的知识你要综合来分析。这样才能对法律事件问题分析的清楚。第二个方面,要涉及到法学界所争论的一些问题、理论问题,这个范围就更宽泛了。比如说人权问题,财产问题,还有政治行为限制问题等等,这都是一些争论。这些争论问题,涉及的知识面就更广了。它不仅涉及到法律的规定问题,也涉及到我们机制、体制的一些问题。所以应该从这两方面来备考。

主持人:能否预测一下07年法硕考试的难度会不会保持往年的水平呢?

刘金国:难易不好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者难一点的题,他无所谓。原来硕特点,本身就不是学法律的,所以都是一个起跑线。但是起步以后,有的人学的多一些,有的人学的少一些,所以对那些学的少一些,时间不充分的人来说,即使是容易的题,在他面前也是一个难题。因此难易问题,我可以这样回答,一不会超纲,二我们面对的考试对象是没有学过法律的。所以就不能用法学硕士的考试的思路来命题。所以命题的时候,国家充分考虑到我们的考生是没有学过法律德人。

主持人:刚才老师说了,今年大纲变化不是很大,是不是参考书上,没有重新选择新参考书的必要,老师有什么好书可以推荐?

刘金国:从国家来说,我们只强调考试大纲,不能超纲,这是规矩,这也是对考生是平等的。作为哪一本教材,就是法硕考试必读、必备的,这个不好说。法硕考试原来是9所,现在是49所,应该参考一些比较有名的院校的教材,在这个教材当中以最新的为好。因为最新的,把法理学的敏感问题、前沿问题、争论问题都涉及进来了。如果要指定的话,我在这里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和蒋教授最近主编了一本,由中国政法大学刚刚出版,叫做《新编法理学》,这本书的特点,有的学生已经看了,这本教材适合本科生,也适合研究生。这个教材为什么好呢?好就好在,每一章分三节,第一节是基本理论,把基本理论给讲了。第二节是涉及这一章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给你提出来了,并且做了回答。第三节是涉及这一章的主要文献概述,在我们国内来说,这样的体系目前来说是绝无仅有的。同时每一章还有三个附件,就是问题和提示,把问题提出来了,你应该怎么思考,还有几点提示。第二个附件是参考文献,为我们将来写论文,为我们扩大知识面,你可以看。第三个附件是这一章的背景。这个背景是来支持前三节的。所以这个教材从刚刚出版的情况来看,是很好的。在路上我跟小孙说了,这个教材第一次印刷已经完了,昨天很多人说刘老师你出了新书,你也不给我,我要到书店买一点送给我的朋友,结果没有了。每天还要叫印刷厂加印。7月份刚刚出版,第一次印刷已经销售一空,这在出版界不是太多的。所以看看这个教材,对我们理解法理学、应用法理学是有好处的。

主持人:从应试角度来讲,是不是看前三节就可以了?

刘金国:我们最后有一个法律硕士指南、司法考试指南,如果从应试角度来说的话,上面可以给你建议,你可以看哪几章。而且我们最近把真题、答案都附上去了。

主持人:下面请您介绍一下法硕其他四科的变化。

孙昶霖:今年来看大纲整体变化不是特别大。大的变化就是二十几处,往往是增删一些内容,一些技术变化往往蕴含着法理学的变化,这些需要注意,但变化内容同往年相比变化不是很大。像刑法删除了,对这一章概括性的要求,对考生备考过程中,可以参考,整体把握一些就可以了,没有实质性变化。从大纲今年变化情况来看,大纲教材指南的一些变化,大纲也好、指南也好,考试分析也好,这些书要卖,每年有一些变化,如果每年都不变化的话,考生可以就不卖书了。这一点可能有实际的一些需要。对大纲的这些变化,除非特别大的修正,否则对考生的影响今年并不是很大。我个人觉得,像刘老师这些新增内容,老师在命题中会专门注意吗?

刘金国:大纲变和不变,特别是民刑部分,是要根据民刑今年有没有修正案的出现,如果有修正案的出现是必须要加上去的。去年宪法,人权的问题入宪了,私有权入宪了,这就是变化,必须要加上,如果不加上的话,考试肯定不全面。所以我们法硕考试的变与不变,涉及到部门法律是涉及到立法上有没有变化,立法上变化肯定要波及到大纲的变化。

还有一点,就是说这些变的问题是不是命题人考虑的问题?这个当然是了。大纲已经变了,命题人如果不考虑的话,还为什么要变。所以对于发生变化的,我们考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再三的强调法理的变化。我在科教园讲座的时候,已经讲到了这个问题。比如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问题,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被边缘化这个问题,我就特别强调,这个应该给予关注。前沿问题、敏感问题,法理学比较多。如果说参加科教园的辅导班,这些问题你们都能听到。比如说和谐社会的问题,法律文化的问题,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还有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概念的性质的界定,这些都会讲得比较清楚。

孙昶霖:我也赞成刘老师的这些观点,对大纲变化部分,考生注重新的法条和解释,对一些技术上和说法上的变化,对考试的影响,实际好像不是很大。

刘金国:是这样的。

主持人:刚才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考试大纲的变化,以及推荐了一些考试用书,还涉及到了辅导班的问题。考生想问有没有必要上法硕辅导班,有哪些好的辅导班?

刘金国: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如果说掌握自然知识难度相当大。而作为社会科学从宏观来讲,你有时间、有能力、有基础,你自己学是能够学到基本知识的。但作为法硕考试来说,我们毕竟没有系统的学过法学,所以你要应考的话,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应该选择一些优秀的,有多年培养经验的学校,参加一下辅导班,这是完全必要的。听和不听是截然不同的。有许多学生听了我的课以后这讲,没听您课的时候,我看了两遍法理学感觉一头雾水,看不明白说什么,结果听了一天多的课,我好想上升了一个台阶,觉得法理学确确实实非常的重要,有许多你叫我现在讲,讲不清楚,但我思想上明白了,就是对某些问题要进行全方位的思辨,所以参加培训班和不参加培训班,其结果是不一样的。从北京来讲,举办这些班要比外地好一些,因为毕竟有政法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这些资源作为支撑,所以听听这些老师的讲授,应该说只有利,而无害。

主持人:有很多考生已经把指南看了很多遍,老师对下一阶段的复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刘金国:我看许多学生把书都看烂了,书上有各种颜色的笔,画得密密麻麻。从法理的角度来说,你看还是一定要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你要把它放大,千万不要进入另一个误区,就是死记硬背。仅仅以死记硬背,是不能应对灵活考试的,特别是一些案例题、应用题。

主持人:两位老师对考生的后期复习,再说几句。

刘金国:第一点要根据我们大纲,大纲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在我们综合课当中,开始评价目标,你要认真的把它读一读,这里面有四点要求,用的字都相当严格,第一点正确、准确、运用、恰当,这个问题你要理解一下。在你掌握了备考综合内容之后,应该做到这样一个要求,就是对问题应该作出正确的,准确的,恰当的判断,然后再去言之有理,持之有顾。第二点要求,我们对客观题、主观题的分析,还要注意到一个文字表述问题,一要简练,二逻辑性要强,不要东一耙子,西一扫帚,这个影响分数,特别是主观题,应该有一个内在的逻辑结构,而且结构要严谨,这个分值肯定就上扬了。第三点,要认真的审题,每一个题目要读几遍,千万忌讳读了一遍以后,觉得就是这个,结果就下笔,但往往要出错误。对于正常时间的运用是够的,你要认真审题,然后有一个简单的构思,在进行组织、协作。

孙昶霖:对于学生的复习,建议考生制订一套合理有效的复习计划,一个好的计划能够帮助你提高学习效率。第二,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大脑的记忆规律,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如果有一套好的学习方法,对提高你每一天的学习效率,使你能够在考研竞争中处于一个优势地位。第三点,要学会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刚才刘老师也说了,作为法硕的考生,大多数以前没有接触法律,能不能在这些辅导名师的带领下,其实辅导班重要作用,就是在名师的带领下提高效率。往往自学学生存在两大困难,第一大困难,就是自学过程中要么认为书上每一点都是正点,把自己的精力分散在众多的不重要的知识点上。如何把这些正点准确的把握,往往是考生提高效率的一个关键。还有一个情况,有些考生在看书的过程中,看出的要点很少,看出的要点往往达不到考试大纲的要求,达不到应考通过的要求。这些是学生普遍存在的现象。第二个困难,学生在自学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不同,你能否理解立法者的本意,往往是你得分的关键,同一句话,同一个文章,不同人看了,有不同理解。咱们科教园辅导教师,都是人大、北大、清华的名师,他们几十年在这个领域里面,对这门学科研究的比较透彻,他们会研究出,从命题者角度从哪些方面会出题,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非重点,大家都有一个精力,如果你是优势科,在学习过程可以感觉出哪些是命题的重点,如果对这门学科不太了解,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希望考生要学会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去提高自己的效率。从我个人感觉来讲,如果有一个好的方法、学习计划,用几个月的时间把专业课提到一个很好的成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从我们历年培训学员调查来看,他们的成绩往往比自学学生普遍要好得多。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老师和孙老师的作客,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

作者:    来源: 腾讯网     编辑: 岳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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