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狼牙》是在什么时候已经记不清了,但第二天便专程跑到书店去买却是记得的,因为朋友说这是一本描写特种部队的小说,对我这个自小便对军营充满了向往的人来说,确实具有很大的诱惑。
《狼牙》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
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
“他们在崇山峻岭中披荆斩棘,在枪林弹雨中殊死挣扎,最绝望的生存环境,最孤独的精神压力,铁血的男儿,柔情的女人!他们也有热血青春的澎湃!水乳交融的激情!但在国家荣誉之前,他们埋葬了自己的泪水辛酸!在大山深处,用血肉之躯铸造着自己生命的价值!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中国陆军特种兵,就是他们共同的名字,狼牙,就是他们至高无尚的荣誉!”
看到封面上的这段文字,我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阅读的欲望一下子被激发了出来。
这一部有血有肉的军旅小说,不同于以往又大又高的惯用风格,书中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棱角分明,性格鲜明。他们不仅只是铁血的军人,他们也有情有爱,几对年轻人的情感纠葛是书中的动人之处;他们有时也会像常人一样犯错误,林锐曾离队出走,做了逃兵,但经过一番磨砺他成了最优秀的特种兵。
小说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因为作者是学导演出身,因此小说多处采用了蒙太奇的写作手法,作品的镜头感很强,描写的场面逼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此间有评论家说,“看刘猛的作品,就好像是在看一部硝烟弥漫的电影,让人身临其境,激动万分。这是一部让人激情澎湃的作品,让国人充满血性的作品,军旅文学的经典之作!”更有人指出,在当前文学创作题材软化、写作风格软化、脂粉味太强的环境下,在文化娱乐产品都处于缺钙的状态中,本书的出现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小说以情动人,以情感人,全书充满着亲情、友情、战友情以及特种官兵对军队、对祖国深深的眷恋之情和无比的忠诚。薛喜财,在全书故事中似乎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但他却给了我深深的震撼。当兵18年,他养了18年猪,一个人在深山沟,远离人群,甚至远离自己的部队,和他为伴只有几十头他精心饲养的猪。但老薛始终以一个士兵、一个中国陆军特种兵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着装、训练,一丝不苟,他最引以为自豪的便是那枚能象征他身份的“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臂章。而他的这种精神更是深深影响了后来狼牙特种大队最优秀的特种兵林锐的一生。当林锐终于在香港回归的时候,代表祖国在香港升起了庄严的五星红旗时,老薛却只能在老家,某个山沟的破窑洞里,穿着那身发白的军装对着电视庄严地敬礼……
看《狼牙》时,不知道几次落泪,总是在不知不觉间被泪水蒙住双眼。耳傍时常回响着特战官兵那铿锵的声音:三步一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小说展示了一种真正的军人,一种对军队、对祖国、对人民无比热爱和绝对忠诚的中国陆军特种兵。特种兵的甘与甜,苦与乐,那些鲜为人知的辛酸,一幕幕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震撼,令人肃然起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