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8月1日电(见习记者 林玲)今日,记者在双鸭山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动态道路交通违法事件的有效治理,双鸭山市交警支队投资30万余元购进6台流动电子警察,流动电子警察重点查缉处罚不按规定超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掉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公交车不进站停靠、出租车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除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外,流动电子警察取证车还集成了雷达成像测速、电子眼信息流动查缉、机动车年检信息查缉、报废车信息查缉、被盗抢车查缉几大功能,并安装有GPS全球定位装置。
数码摄像机在摄取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后,电子识别系统会调用数据库资料进行自动比对。一旦发现车辆被电子眼抓拍后未及时接受处罚、未按规定年检,或为被盗抢车、报废车等,系统将自动发出预警,并显示该车号牌。
目前,流动电子警察已经在双鸭山市宝山区、四方台区、岭东区、第一交巡警大队、第二、第三、巡逻大队开始使用,平均每天抓拍违章车辆150-160台。
据交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流动电子警察的购进可以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每一位司机都能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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