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圆桌
近日,有读者投书本报,对文娱报道中的低俗现象提出批评。随着传播成为新的生产力,作为信息沟通和文化消费的公共平台,媒体的文艺报道责任重大。眼下文艺报道呈现出什么趋势?对丰富和活跃人们的文化生活产生怎样的作用?同时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评价?专家、学者和读者就此发表意见。
――编者
着力解决三个问题
丁俊杰
媒体报道已成为人们接受信息、享受娱乐、体验艺术的主渠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平台。但是,当前媒体报道中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要避免娱乐报道低俗化。
娱乐报道是整个文艺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百姓和社会提供可口、可乐的精神产品,是媒体的几个主要服务功能之一。然而,近年来娱乐新闻在某些方面越走越偏,一些报道没有新闻价值,有的只是道听途说甚至是编造出来的假新闻;一些记者不遗余力去挖掘新闻中的娱乐因素,使新闻报道中软性的甚至是低俗的东西越来越多,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
为了获利,媒体要采取各种策略,娱乐报道低俗化就是其中之一。从根源上说,这是媒体对获利的重视超过对社会责任的重视。低俗化的娱乐报道是不符合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的。文艺报道特别是娱乐报道要为老百姓喜闻乐见,但如果把握不当,追求通俗就会变成媚俗,流于庸俗,堕入低俗。通俗是接近老百姓,表现常人生活理想的艺术形式,相对应的是比较高雅的艺术;庸俗则是情趣平庸,思想上没有高尚追求、得过且过的生活态度的体现;而低俗则违背人类理想追求,靠拢本能冲动,对于精神世界是有危害作用的。
二、非政治性导向不容忽视。
新闻舆论导向有个层次问题。所谓错误的新闻舆论导向,就是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社会行为、社会心理能够产生错误引导和影响作用的舆论。我们现在讲的导向,主要是指政治导向;讲导向错误,主要是指在重大政治性问题上直接错误的引导。我们要防止的首先是这类重大政治性的导向错误。但是,也不能忽视某种非政治性的导向,如思想导向、经济导向、消费导向、生活导向、行为导向、知识导向等等。这种导向虽然是非政治性的,但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世界观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三、要加大宣传优秀民族文艺力度。
文艺报道实践“三贴近”原则,必然要以本土丰富多彩的文艺生活作为报道的主角。然而,有些文艺报道时常表现出对西方文化的顶礼膜拜,似乎它们代表着世界文化的主流。有的媒体相当慷慨地为宣传西方文艺提供版面,却对本土优秀民族文化艺术惜版如金。对本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报道力度的弱化,不利于建设中国先进文化,不利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
媚俗风不可长
曾 伟
现在一些媒体的娱乐报道,可以说得了很典型的“媚俗”病。从所谓的小报开始,逐渐传染给一些大报,原本高雅而有水准的“文化版”从类属上降级到“娱乐”,原本以报道文化事件为主的版面逐渐被低俗的娱乐消息侵占,充斥着“爆料”。如此演变,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首先是品位的缺失,文化定位不明确。试看国际上任何一个文化大国的主流媒体,对于文化艺术的内容报道,一定是主流文化事件。如《纽约时报》专门有“艺术”版面,其内容全部为主流文化事件报道,艺术活动评论,且有本刊的“特约评论员”。真正负责任的媒体,绝对不会降低品位去追求“娱乐效益”。许多报刊将原本办得很好的“文化版”舍去而追求短期市场效益,降低品位的同时,把良好的报刊声誉及品牌价值同时也拉下了水。
其次是操守的缺失。作为文化记者或广义说包括编辑,有先于读者的知情优势。把那些有内涵、有社会意义的信息禀告读者,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享有优先权利的同时也享有一种社会责任,应该引导读者去关注某种文化事件或现象,提高读者的艺术修养,为读者的文化生活提供导向性服务,而不是顺坡下驴地去讨好读者。这种讨好终归会令读者厌烦,久而久之,读者对于没有实质内容的报刊终会舍去。
最后是专业人才的缺失。之所以形成这种文化媚俗的现状,与报刊编辑和记者队伍的专业水平不够有绝对的关系。我们的文化编辑和记者有相当一部分不是“专业人员”,拿不出自己的专业观点和专业意见。人云亦云,分不出子丑寅卯。我认识的一位外国乐评人,原来是乐队的演奏员,所以在报刊开设的“音乐会评论专栏”成为权威报道。我们目前缺少这方面的人才,可以说就没有什么合格的乐评人。引申至文化版面的大范畴,目前专业人才的缺失是造成“媚俗”的一个原因。
“媚俗”的生成过程还是“快餐文化”的衍生产品。人要活得有质量、有水平,还得去琢磨着做些好吃的正餐。经济发展了,文化跟不上,社会发展将不平衡。请下点功夫,在我们的文化报道上!
(作者为北京读者)
网络“制造”热点
陈奇佳
随着网络的兴起,有关文艺热点的报道呈现出了某些新的特征。原来一些比较边缘化的文艺事件,可能在较短的时间传遍大江南北,成为一个文艺的热点。比如日前成都某美术学院40多名男女野外裸体创作“行为艺术”事件、胡戈戏仿陈凯歌电影《无极》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事件”等等,这类事件,在以前由于传播渠道的有限,至多在业内激起一些反响。而现在,借助网络,这类事件从个人化的游戏之作突然间就成了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事件。可以预见,由网络媒体介入而使得边缘性文艺事件热点化的案例会越来越多。这是网络影响文艺报道的一个重要方面。
边缘性的文艺事件所以能够热点化,这当然和这些事件具有某种奇观化、商业化的效应有关。但这些事件之所以是边缘化的事件,这可能和事件本身包含了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内容有关,当然,或许也有可能是它包含的某些要素比较超前,尚不能为大众理解有关。但不管是何种原因,新闻媒体在报道相关事件时,都不能以一味的“客观”、“公允”状,放弃自身引导的职责。从这个角度说,当前媒体在关于文艺热点问题的报道尤其是那些原本是边缘性的文艺事件的报道方面,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一是社会影响与社会责任感的关系。成都某美术学院的“行为艺术”“创作”就很有深入讨论的必要:是否“行为艺术”就一定要弄成这个样子,这样的“创作”是否算得上是艺术等等。不能由一批自称为艺术家的人来自命哪些是艺术哪些不是艺术。媒体需要在这类重大问题上显示出基本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文艺报道的专业导向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文艺事件所以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文艺问题应当是它的基础性问题。但我们看到,现在的文艺报道中,从时尚、法律、经济、社会等等方面来谈问题的很多,单单从文艺方面来谈问题的报道很少。比如胡戈的“馒头”事件,至今我们看不到一篇从文艺专业方面来着手的比较像样的报道或述评。如果把文艺创作活动完全弄成是明星八卦或狗仔队式的新闻,这不但是文艺的悲哀,也是新闻报道自身的悲哀了。
(作者为人民大学教授)
别故意产生“语误”
杨晓鲁
传媒作为现代社会一个最重要的资讯来源,会发生语误吗?从媒体报道的严肃性、真实性等传播功能看,传媒是不会也不应该发生新闻报道“语误”的。可当下,从报刊到电视、网络的很多报道都有很多“语误”的现象。所谓“语误”, 就是有意扭曲报道内容,偷换概念,利用语义的歧义来改变事实。
许多娱乐报道的标题就常常发生“语误”。我们经常看到“刘德华自杀了”、“梁朝伟眼瞎了”等骇人听闻的标题,可以感受到这种“语误”的无所不在。其实仔细看报道内容,才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而只是这些明星在某部影视剧里角色的故事。一些编者或作者希望用这种方法来吸引大众眼球,利用这种语误所产生的歧义,引起关注。
从广告的角度看,标题采用某些语义相近的词语故意达到某种广告效果是允许的,但这是广告,不是新闻。广告有其特殊性,夸张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但新闻就不同了。有人认为,娱乐新闻报道不需要板着脸,应该活泼、时尚、新奇等,但毕竟媒体不光是传达信息,还有一个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那就是媒体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也代表着一种客观态度,一种公正的价值取向。处在市场经济浪潮之中的媒体,千万别忘了媒体的特殊职能。
今天的媒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生存,想尽办法吸引读者,还故意写些语焉不详的报道,利用暧昧的语句,引起读者的联想。这样的“语误”,不但损害了个人隐私,也与记者应有的职业操守相悖。我们经常听到娱乐记者采访明星时与明星发生冲突的报道,苛责明星“耍大牌”的同时,记者是否也应该检讨呢?在社会分工急剧发展的今天,职业道德与社会角色的自律问题,应该更加受到注意。有意为之的“语误”已经成为一种相当严重的问题,媒体应该充分重视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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