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7月21日电 今年7月份以来,双鸭山市将相继进行换届工作。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双鸭山市纪委将全程对换届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换届政策规定及其他组织人事纪律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是严肃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记录在案,并取消其被推荐、考察和作为候选人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跑官要官”行为制止不利或丧失原则、不择手段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的,要依纪严肃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是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人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控告、检举选举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压制、迫害的,对诬告陷害干部、干扰换届正常进行的,均要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处理。
三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并把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借换届选举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突击花钱或私分公物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是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对在换届选举期间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任用干部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取消其任职决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是换届期间,市纪委将为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开展专项举报活动,有效监督和及时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查实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举报电话:424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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